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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lxw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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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所有的邪恶第三部(收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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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发表于 2009-6-12 21:27:16 | 只看该作者
是呀是呀!!!!我可是等的花谢花开几度春秋呀!
英文的故事貌似也没完结~现在出到27章了。但是我这样的英文白痴还是只能望其项背呀!
哎~~~~大人呀!快把后面的也翻译了吧!
77#
发表于 2009-6-12 22:36:57 | 只看该作者
英文已经大结局了,至于中文吗,估计在中国登陆火星之前应该能看到吧
78#
发表于 2009-6-17 14:46:23 | 只看该作者
三部一口气看下来,文写得太好了,翻得也棒,幸好没有错过,感谢写文、译文和转文的亲们!期待下文!(汗一个,现在去补习英文,那个,太不靠谱了)
79#
发表于 2009-6-27 21:40:51 | 只看该作者
后面越来越有政府阴谋论的味道
还是看中文的舒服,看英文的太累了。一会现代,一会过去。。。有点晕
LZ翻得好棒~~~
80#
 楼主| 发表于 2009-6-29 00:28:43 | 只看该作者
14. 雷兰德·格林尼


英国伦敦,20世纪50至80年代
——————————————————————————

看来他最需要的是搞清自己喜欢不喜欢这种自由,以及打算怎么办。或近或远地生活在她附近这几十年来,他忽略了这些问题。何况,他已缴清了这栋乡间住宅的分期付款,而且很喜欢这里;于是他打算留下来,偶尔有机会能观察到她的生活,那也不是坏事。

只要她需要帮忙,他每过几季就来照料她的花园,而她的观念从未改变;他在她的花园里种满了美丽而无用的东西。至于其他方面么……好吧,在他的理解里,变化才是正常的恒定不变的状态。有几次他们见了面,她有时用围巾,有时用帽子、宽大的太阳镜或者屋檐下的阴影遮住自己的脸。他也这么做,只是很显然,她是用来掩饰衰老而他是为了掩饰年轻。

随着宁静的乡村生活也一天天继续,以前他打理花园时跟她约会过的男子现在来得更勤了。连那条倔狗阿忠都开始接受这老家伙,让莱格拉斯非常不爽。

他可以从自家窗户里看着他们,出门、回家、喝茶、交谈……最值得一提的,是她从未给过他的礼遇,她邀请那名男子和她共进奢华丰盛的晚餐,曾经那里只有她孤身一人。这最显著的迹象表明围绕在她心上的高墙已经轰然倒塌,她开始欢迎别人进入她的生活。

那人向她求婚的傍晚他在看。他们举办婚礼的早晨他也在看,就在她的花园——他关心照料的那个花园。那人搬进了她的家,他同样在看。

看着这漫长而宁静的一生。

我从来没见过德文坡家的人活得这么久,他寻思着,得出一个相当可怕的想法,也许他仅仅在等待她的死亡,然后好走下一步。她的生活平静安逸毫不冒险,她是个简单而平凡的人。他开始觉得照这样下去,也许他得在她去世之前就提早安排自己的死亡。

他继续过他的日子,或者至少是混日子,就像人们的形容英国细雨中的泥土一样浑浑噩噩。他有可观的储蓄维持生活,这些财产在他漫长而保守的生活中逐渐滚成了一大笔。他照料自己的花园。他喜欢镇上的小剧院和电影院,为了提高技术,他还冒险在乡间小路上开车。他在公园和空屋中漫步,想像自己能听见树的声音——他已经很多年没听过了——从它们未被触及的最深处传出来。他对这片土地有亲切感。在这里,他能感到一些平静。

有一回,一位对他和佛朗欣·德文坡的花园十分艳羡的过路人雇用了他,要求按这式样营造自己的花园。他勤恳地完成了工作,不久就去了另一处宅子,接着去另一个村庄和镇子做园丁。经不住一位爱管事的主顾怂恿,他参加了当地镇上的集市,他的能力在会上得到了公认——他击败了包括老处女、老妪和修女会在内的所有参赛者,赢得了插花和园艺综合竞赛的优胜。这是他漫长一生获得的最古怪的胜利之一。

就这样,作为一位园艺师(准确的说是这一世),王子胼手胝足地埋头劳作,走遍一所所宅子、一个个城镇。在其中一个离德文坡家和他家很远的小镇,做园艺活时无意中还用上了搁置已久的战斗技巧。

那一带是富裕社区,接连发生了多起精心策划的劫案。那一天劫匪们做了个错误的决定,他们选择了英勇的精灵园丁正在打理的一所宅子。

他们一过来他就听见了。他们知道主人出去了,除园丁外没人在家。他们说他肯定什么也听不到,只知埋头干活耳朵都被土糊住了。很可能是个老头子。

很老,他同意,埋头干活耳朵进土,也没错。但这对耳朵可是好用得要命呢……

他抄起耙子,有意地朝屋子走去。
——————————————————————————

这个插曲,直接导致他后来选择了那个有趣的、不俗的,丰富多彩执法生涯。

他不费吹灰之力就阻止了那帮二流罪犯搬空宅子。他把他们逼进一个可怜的角落,制住他们,绑了起来,然后叫来了警察。这一切全靠拿着耙子的园丁。整件事理所当然地成了当地的一条新闻,一个人们感兴趣的小故事。

这件事让他开始思索自己的将来。几个世纪以来,他第一次发现自己对追求什么东西产生了兴趣,而他有这个自由去做。他怀念刺激的战斗,怀念那种维护正义的感觉。还有战斗的策略、部署,以及武艺的用武之地。

他翻出尘封已久的授勋档案,轻易地在伦敦警视厅谋取了一个职位,和往常一样,在他那奇异不变的年轻模样惹来太多好奇目光时,他又一次离开了。

不过,只要人活的足够长,遇到令人惊讶的机缘巧合也就只是时间问题了。当他的年轻再次成为一种负担时,因工作关系,他掌握了在现代世界创造、维持以至销毁一个身份的技巧,同样的原因,他找到了一个伪造文件的年轻天才,此人靠犯罪过着放纵的生活。

莱格拉斯放过了他并严厉警告,然后付给他数目可观的月薪,足以让他过上体面的生活。

“你以后只能为我工作,”精灵告诫那个年轻人,“为我一人。你已经能过上好日子了。但你必须明白,我收回这些比给予更容易。以后我还有用得着你的时候。”

“为你个人?”年轻人问,“不是为国家?”

“什么意思?”

“警匪一家,”年轻人哼了一声,“就跟其他人一样……”

“你怎么想都可以,”莱格拉斯平静地说道,“只要你按我说的去做,我愿意付你钱。”

“成交,格兰特先生,”年轻人吹着口哨,翻看莱格拉斯的档案,“不论你真名是不是叫这个。”

————————————————————————

只要人活得足够长……

……遇到令人惊讶的机缘巧合也就越多。

就在他找到通往未来的桥梁,并开始设想该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时,他得知了佛朗欣·德文坡在睡梦中安详去世的消息,遗下那位深爱她的丈夫。

莱格拉斯大胆抛弃了一直以来的惯例做法,出席了她的葬礼,仿佛是将整个家族同她一起埋葬。另外只有两人出席了葬礼,一名牧师,还有她的丈夫斯蒂凡。他知道阿忠,那条忠诚的笨狗多年前已经死去,被埋葬在家族墓地的一角。

他没有流泪,真的……没有。或者流了但不多,不足以让人注意到。曾经的那一刻已经过去了,就是她给了他自由的那天,他就已经失去了她。她真正的死亡倒像是在走过场。很久以来他已不再介入她的人生了。没错,眼泪涌出来,然后又消失了。现在他站在她的墓前,静静地悲伤,但并没有崩溃的痛苦。

牧师做完祈祷,让她的丈夫斯蒂凡对仅有的听众讲述亡妻的一生。他是个简单笨拙的人。他朝莱格拉斯微微苦笑,对着一张揉皱的纸念了起来。

“她走过了漫长的一生,”斯蒂凡说,“更是充实的一生。她拥有爱和欢笑,拥有漂亮的屋子和幸福的家庭。她的生命也许比我短暂,但她仍然比我长寿,因为遇见她之前我并未真正活着;而在我们拥有的短暂数年中,她为我这封闭衰老的躯壳注入了生命。现在她走了,我再次陷入长眠。”

“美丽的女人,丰富的一生,要怎样形容才好?她的离去,让整个世界索然无味;她的离去,让一个男子失魂落魄。她走后,人去楼空,家不成家。她走后,人生变成了单调的岁月,春夏秋冬变成了虚度的时光。”

他继续悲痛地读着,就像他提到的那样,言语中透出空虚的气息。莱格拉斯望着这个心碎而孤独的老人,他的话语中流露出心中的伤口带来的深深痛楚。

他是多么爱她,莱格拉斯明白。

我离去时没有人会对我说这些,他忽然意识到,我扮演了太多人,可对谁都无足轻重。
————————————————————————

在她去世后,莱格拉斯获得了自由,但他同时他也明白了他的人生是一片空虚。

我找回了自己,但我对谁都无足轻重。

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可以再次西渡,他设想着,只是试试这想法感觉如何。结果变了脸色。他不喜欢这个主意。

为什么不?他思索着。

因为你已经太习惯与他人为伴的生活,遵从他们的愿望和决定,可从没为自己做些什么,他想,而现在你有机会了。

可我什么都不想要,他悲哀地自言自语。

不完全对……他想要答案,想要平静,或是在得不到这些时做别的事分散注意力。这是他以前远航回归世间的理由。的确他得到了足以分心的经历,可是现在,当责任结束时,他仍和当初一样苦恼,甚至更严重。几百年过去,他又回到了起点。

无法知足,不得安宁,他郁闷地想着,我又想要离开了。

我还会重复多少个回合?他不知道。他会回归梵林诺,多年后又产生同样的想法吗?接着远航回到这里?然后扔给自己新的麻烦直到又想回去?就这样来来回回吗?

我是个鬼魂,他沮丧地想。

可如果他留下……也许能找到平静,再试一次,就一次。最后一次尝试。他现在可以自由地追寻自己的愿望。只需要再过几年,也许他最终能找回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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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格拉斯用一种相当壮烈的方式结束了莱恩·格兰特的生命。

首先他了结了所有事务,这是当然;他修整了德文坡家族的墓地,作为给他们最后的报答。他将所有的资金和财产转到大洋彼岸他的新身份名下。他和他雇佣的前罪犯伪造好一切身份证明文件。接下来,则是跟那了不起的年轻人一起修饰好他的死亡演出细节。

莱格拉斯想要一次惊天动地的大爆炸。他想要一场高调而疯狂的告别演出。毕竟,这是他与德文坡家族,与保护他们的自己,以及英国说再见的时刻。是时候永远离开了。他想要阳光,想要新的东西。他想得到全新的机遇,重新寻找自我。

莱恩·格兰特,地下战争英雄,伦敦警视厅冉冉升起的明星,屡获殊荣的园艺家,在一场可怕的车祸中不幸丧生,只留下闷烧的汽车残骸,和少得可怜的记忆。人们说他唯一的缺点就是开车不够小心。没有留下遗体可以埋葬,但他的同事为他开了一个小型的追悼会。全国报纸上还登了一则很小的讣告。他在飞机的头等舱里读到了这份报纸,时间是20世纪80年代,航班正飞往奢华的欲望都市洛杉矶。
81#
 楼主| 发表于 2009-6-29 00:30:01 | 只看该作者
美国,加州,洛杉矶
1983年

“你经验丰富,在国外还有令人印象深刻的工作经历,”局长粗声粗气地说道,甚至根本不抬眼正视这位英国移民,只是盯着那份详尽的档案,“你在美国没有亲戚?”

“没有,”雷兰德·格林尼/莱格拉斯·格林里夫微笑着回答,“也没有英国亲戚。”

“那么你是如何成为美国公民的?”局长问到。

“我有个已故的远房叔父,”他说谎,“还有移民抽签。现在我已经住了许多年。”

“我看得出来,”局长低声说,“高级公寓,”他看着地址这么评价,“像你这样的人找这份工作干什么,嗯?我想弄清楚这点。”

“我相信法律,”他说,“我相信正义和秩序,还有公正。我也崇尚贡献。我有本领,也有时间。你需要一个既有意愿又有能力做好这份工作的人。这是个简单的等式交换。”

“理论上是。”局长哼了一声。

他扬起眉,似乎想听那人的详细解释。

“你得学会和别人合作,”局长说,“你可不是我想要的那块料。”

“怎么不是?”莱格拉斯问。

局长叉起胳膊,直盯着应征者。“这叫预感。这么多年我就是靠它过活的。”

先生,我可是和矮人人类哈比巫师精灵都打过交道,莱格拉斯恼火地想,你凭什么觉得我不能和一伙美国人相处?

“我会证明您判断错误。”莱格拉斯傲然说到。局长的眼里闪过对这份狂妄的赞赏。

“有你的。”局长说。

当然,他得到了这份工作。他的经验和资历甚至让他越过几位牢骚不断的上级,直接获得了侦探资格,并与局里最优秀的一人合作。

拉菲尔·蒙特斯探长体壮如牛,大嗓门,脸上挂着奇特的笑,对厌恶的人和事会随时拉下脸来。就比如他和雷兰德·格林尼的初次见面。
————————————————————————

“迟到。”局长对着刚踏进办公室的蒙特斯说。

西班牙裔的探长撇撇嘴,望着严厉的上司和他右边那个严肃的像金发童子军模样的人。

“见鬼,”蒙特斯嘟囔着,“头儿,我听过传言,可这也太荒唐了。”

神情严肃的金发家伙不满地皱起眉头,意识到这个未来的搭档并不怎么喜欢自己。

“不是针对你,金毛,”蒙特斯安慰他,“可我真不觉得我们俩能凑一对。你觉得我们之间来电吗,局长?”

“反应爆棚。”局长讽刺地回答。

“我是说,我自己可以做得比这绣花枕头好得多,”蒙特斯说,“再说一遍,金毛,不是针对你。我只是觉得我们合不来。”

“为什么不行?”金发人问。

蒙特斯低声诅咒了一句,“这口音肯定没法在贫民区混下去。我听说过你长得太漂亮,可那该死的嘴麻烦更大。”

“有什么问题?”金发探长温和地问到,但蓝眼睛中充满冰一般凛冽的威胁感。

“对你吗?重申一遍,不是针对你,”蒙特斯回答,“我说的一切都和你没什么关系,虽然现在听起来不太像。问题是头儿经常让我和局里最屌的家伙搭档,揽下最糟糕最麻烦的活儿,那些事只有最棒的家伙才能干好。可现在我要和一个英国偶像开一辆车。你可是在美国,宝贝,这可不是去喝下午茶。”

“你开玩笑吧。”英国人直接说道,讽刺的口吻。

“长官,”蒙特斯转向他的上司,恳求道,“拜托。考虑一下。很明显这根本行不通。”
“我告诉你,蒙特斯探长,”局长平静地说道,“因为你需要听听别人怎么说。奥莱利死的时候——”

“这和他没关系——”

“闭嘴,是我说话!”局长朝他吼,“我给过你选择的机会,即使这样也没人合你的意。过去几年你已经换过三任搭档,太多了。现在你该明白了,没人会跟奥莱利一样,懂吗?你挑过人。你以前挑的都他妈失败了。现在我来挑,我选格林尼。就这样。”
——————————————————————

面对洛杉矶的车流,警车中的两名新搭档陷入了尴尬的沉默。

“你前任搭档的事我非常遗憾。”莱格拉斯告诉蒙特斯。

蒙特斯挥手表示不愿再谈,“很久前的事。局长最爱神经兮兮罗嗦,没人跟他看法一样。”

雷兰德耸耸肩不再说下去,转而观察前面的路。他相当清醒地意识到,虽然他曾和矮人人类哈比巫师精灵都打过交道,也许这次真的会是个菜鸟。

“我们去哪儿?”他问探长。

“好吧,既然今天是你的头一天,”蒙特斯吸了口气,“我们随便走走。”

这当然是个谎话。莱格拉斯一听就明白了。他知道其中潜藏的挑战,知道他需要证明自己的价值。这种挑战会揭示出他最好和最狂的一面,显然以往的那些怀疑者们随时可以证实:当他们都还年轻荒唐的时候,他得向Imladris双胞胎证明自己有资格成为他们的一伙;他得向小埃斯特尔展示大孩子们的玩法;当然,最难对付的就是矮人金雳。从那以后几乎再没遇到这种挑剔狂了,这一次,他决意将拉菲尔·蒙特斯算入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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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挑战很简单。

在乱糟糟的城区一角,发号施令的是蒙特斯,因为他觉得没人会搭理格林尼的口音。

“这毫无江湖地位,”他轻蔑地说,“我是说,只消几秒钟,就会有人说‘有钱有势的家伙’,懂吗?那么闭上你的嘴,让我来。”

莱格拉斯保持缄默,让探长按他认为的最佳方式行事,他对待嫌犯或不配合的证人采用非专业方式。对他们动粗,威吓、诅咒加上条文引用,他们的确被吓住了,而作为战士,他明白蒙特斯擅长这一套,也很有信心。恐吓过后,情报和真相源源不断地从声泪俱下的人那里挤了出来。为了达到目标,蒙特斯不惜越界。他欣赏这一点。

如此没过多久,也没费什么力气,他们就惊动了一个嫌犯,并最终演变为他和莱格拉斯在乱糟糟的街区小巷中全力追赶逃犯的行动。

蒙特斯冲了出去,一边拿起对讲机叫增援。莱格拉斯轻松地超过了他,跳过障碍,翻越围墙和垃圾桶以及——汽车!要命,蒙特斯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慢点!”他朝着新任搭档喊,“格林尼!***慢一点,你知道追上他该怎么办吗?!”

他当然知道。

格林尼赶上了逃犯,他扑上去,设法跨在那人身上制住他。他解除了犯人的武装,拷上手铐,甚至在蒙特斯震惊地赶到之前已经向那人宣读完了权利声明。

警员和侦探们计算着比分,还下了赌注,赌希望不大的格林尼能和有才而不好相处的蒙特斯共事多久。第一轮格林尼胜得很轻松。

这份工作的体能要求对他来说显然是最简单的一环,格林尼从不怀疑这点。世界上任何人的体质都无法与精灵相比。不过金雳曾经告诉他,精灵毕竟欠缺一些有用的人类技巧。

蒙特斯决定利用这一点把他推进陷阱。

蒙特斯安排他审问一名移民。此人只能听懂寻常人说的英语中的三分之一,而格林尼的口音则让一切彻底乱套。蒙特斯一言不发,看着格林尼脸色越来越沮丧不安,才插进去用流利的西班牙语开始问话。

赌格林尼赢的警员们抗议这不是公平竞争:蒙特斯有先天优势,而谁指望格林尼会这种语言?他们的意见被打了回去,因为这是一种使用人口众多的世界性语言,而语言运用能力是自身技能的必要组成部分

第二轮蒙特斯胜出,虽然有人抱怨但总体上接受了。很快,几周后格林尼又扳回一成,毫不含糊地用脱口而出的德语审问一个半死的犯人。

第四轮蒙特斯在一起城区黑帮相关的调查中获胜。他想得没错,格林尼根本就没法在街区里建立威信,那帮混混根本不听他的,而且这个‘有钱有势的家伙’显然受到嘲笑,问话总是无可救药地被打断。不过,格林尼在下一轮里表现更好,女人们往往更喜欢跟他打交道。于是只要他在嫌犯及其同伙那里碰了钉子,他就去找他们的女友和母亲。

一轮接一轮,两位侦探平分秋色。格林尼动作更快,而蒙特斯更强悍。男人更愿意和蒙特斯说话而格林尼能从女人那里得到更多消息。他们甚至擅长在审讯中唱红脸白脸。蒙特斯的热情和格林尼的冷静以一种他们从未注意到甚至想像过的方式互补。几个月过去,赌局烟消云散,唯一没注意到游戏已经结束、他们的确应该共事的就是他们自己。

在一次次交替领先的过程中,他们忽略了一个事实——他们已经一次又一次完成困难的任务,取得异常优秀的成果。

“我告诉你格林尼,那小子……心里有鬼。”在他们经常光顾的车站对面的餐厅里,蒙特斯一边喝着咖啡一边说。

格林尼摇头,大口咬着烤面包。它让莱格拉斯想到兰巴斯,而且这也是蒙特斯唯一不会从他盘子里抢走的东西。

“怎么不是?”蒙特斯说,“他眼神涣散,就像个逃犯,你知道的。我们本可以再逼他一下。”

“他害怕只因为他是个孩子,”格林尼辩解到,“是他兄弟干的。”

“也许是吧,”蒙特斯承认,“但那孩子肯定知道些什么,这你要承认。我打心底里明白,你知道——”他突然停住话头,低头盯着咖啡,好像里面藏着整个世界。

这可不是新鲜事了;格林尼翻个白眼,叹了口气。这个尴尬的举动总是由于一串固定事件引起的。餐厅大门的铃响起来,表示着新客人进来。接着是一位美丽智慧的女子的很轻的说话声……

格林尼开口想说点什么,但蒙特斯丢给他一个警告的眼神。

格林尼嘴边浮起了然的笑意。“得了,蒙特斯。我放过你很久了,现在也该给我个嘲笑你的机会了。”

“什么?”蒙特斯一头雾水地问。

“好几周了,我都没提你的桃花运,”格林尼解释道,“我很厚道了。现在我得说点什么,我应该说出来。”

蒙特斯冲他皱起眉头。

“过去问一位女士的名字有多难?”格林尼问,开起了玩笑。不过,他知道这件事其实非常难。

“闭嘴。”蒙特斯嘟囔。

“我知道她的名字。”格林尼宣布。

蒙特斯哼了一声。“哈,好啊。”

莱格拉斯眨着眼,精灵的听觉毫不费力地告诉他一个名字,“朱莉安娜。”

蒙特斯怀疑地眯起眼望着他的搭档。

“去试试。”格林尼怂恿道。他叫来服务员结帐,然后在桌上留下些钱。“看看感觉如何。我走了,明天见。”

他从桌旁起身走开,当蒙特斯以为他走出听力范围时吸了口气,无比虔诚地低声念出那美丽女子的名字。他听见了,笑着摇摇头。

“朱莉安娜……”
————————————————————————

不久,警局内外每个人都能讲上些关于雷兰德·格林尼探长的趣事。他是个一板一眼的家伙(从不擅离职守),这样的人物,想不记得一两件故事都难。也许是三件……除此之外,他那非人的优雅作派也大大加深了印象。

有时听电话,他的英国口音会引起困扰。有时他走进局里,听见同事们唱着生日快乐,他出于礼貌随便加入,环顾四周却不知道该过生日的是他自己。蒙特斯爆笑,说他早知道得有人提醒格林尼才想得起来。蒙特斯还为此和同事们打赌赢了一票。同样的事情年复一年地上演。而这就是局长最喜欢的故事。

蒙特斯总是声称他最喜欢的故事是格林尼在一次下班时间的遭遇。那天正遇上一场暴风雨,他充英雄送一位被淋得透湿的女子回家。他不知道她是个妓女,而他自己的性别为男。直到她在车上开始调情,他才意识到这一点。他礼貌地请她放尊重些,这样他可以把她送回家避雨,否则只好要她下车。本来这遭遇不会为人所知,可那条满是应召女郎的街上又出了许多案子,每个审问证人和线人的侦探都注意到女人们对骑士格林尼充满好感。他问什么都能得到回答。洛城最优秀的侦探们很快就得知了原因,然后更快地对他表示同情。

不过这事只是一桩趣闻,蒙特斯真正最喜欢的雷兰德·格林尼故事,是一次真正展示他搭档本性的案件。此案始于一位被殴打至死的健壮男子,他的尸体被冲上了河岸。

按理说这不过是起寻常的凶杀案,这样的事在世界各地都时常发生。特别的是,他们在这男子的一个口袋里发现一张沾满泥土、用快餐店厚厚的餐巾纸写就的奇怪字条。根据它提供的断断续续的线索判断,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人试图将线索告诉警察。

“……可能一次有二三十人。我们像是在地下。很多管道。 ‘角斗士’们睡在笼子里。他们在水里放了东西。入了场总有人会死……”

“你记得前几个月有谁也这么死的吗?”蒙特斯问最先到达现场的警察。

“很多。”警察苦着脸回答。

“口袋里还有字条吗?”雷兰德·格林尼问到,“要是没有,那么纸巾呢?”他看了眼蒙特斯,“如果墨迹被冲掉,可能看起来就像垃圾。”

那警察疑惑地看着两位侦探。格林尼和蒙特斯的问询合作名声在外。他们几乎总知道对方的想法。

“里面有人正试图给我们报信,”蒙特斯说道,同情地看着一脸疑惑的人。

“什么里面?”

“我想到赌赛,”格林尼阴沉着脸答道,“最被纵容和忽视的东西:搏击。”

在随后对相似击打致死案件的调查中,两人又找到了三张字条,还在尸体里面还检测出了兴奋剂的痕迹。可能会有更多人,只是因最有说服力的证据看起来如同废纸而无法分辨,这样死去的人并不少,而且有些药物由于时间太久,在有人靠近检查之前早已无法辨识。

格林尼和蒙特斯努力搜寻证据将字条拼在一起。

“不管这个发信人是谁,”蒙特斯说,“肯定是同一人。笔迹分析表明所有的字条都是一人写的。可能是清理尸体的人。也许这就是他可以塞这些情书的原因,嗯?”


“这结论说明他自己肯定也被关押着,”雷兰德小声道,“显然他试图告诉我们他们在哪里,但他没法说清。这些描述太常见了。可能在城市里任何地方。”

“我真不愿这么说,”蒙特斯苦着脸说,“可我们还需要再多一些尸体,才能找到更多的线索。”

蒙特斯不幸言中。距发现上具尸体的一周后,又有一具浮上岸来。两位探长以为他们肯定也能在上面找到一张字条,可他们失望了,只能另想办法。

“这些人有什么共同点?”雷兰德猜测,他发现所有的受害者都是男性,年龄都在18到25,6岁之间。他们的种族不定,收入不定。有些人的家人已经报告了失踪,另一些只是出现接着消失于地球表面。他们住在城市的不同角落,从事不同的学习工作。两位侦探唯一能划定的范围就是整个洛杉矶,显然这个开端一点也不好。

在调查的范围内找了一周后,他们又发现一具被下毒并殴打至死的尸体。他的口袋里有张字条,可上面是完全不同的笔迹。

格林尼咬着牙,严肃地望向蒙特斯。“我有理由相信前一位线人已经死了。”

蒙特斯皱起眉头。“什么?”

“有一具尸体身上没有字条,”格林尼指出,“而下一封信忽然换了人写。”

“我觉得不该继续找这些人身上的共同点,”蒙特斯说,"去看看那个身上没有字条的孩子。你觉得是他,对吗?也许他身上还有点线索。”

他们猜得不错:19岁的克里斯丁·拉勒比上学期间的手书和从赌命场传出的字条进行比对,字迹很符合。就在根据这个年轻人的习惯追踪他的足迹时,格林尼和蒙特斯落入了同样的陷阱。

拉勒比经常去女友家的那条黑漆漆的路上有毒品、暴徒和隐蔽的货车。

蒙特斯凶猛地打斗着,但对方经验丰富,行动迅速,靠他们的人数,麻醉剂和武器进行绑架。蒙特斯昏昏沉沉地倒了下去,眨着模糊的双眼看着格林尼正在战斗,就像一只发怒的野猫。

他看上去不像他了,蒙特斯茫然地想。格林尼的蓝眼睛闪出锐利的寒光。他的动作迅疾高效,这蒙特斯早就知道,可现在变得冷酷无情,招招致命。他毫无保留,这让蒙特斯不清醒的头脑产生了疑惑。他总是有所保留吗?蒙特斯猜测着。他不知道自己这样想过没有,直到这一晚看到他战斗,仿佛获得了自由的样子。

蒙特斯的思绪被一只粗糙的手打断,它抓住他的头发,把他拽了起来。抓住他的人朝格林尼喊,要他停下来。停止攻击,否则他会割断蒙特斯的喉咙。

格林尼喘着粗气,眼中喷着怒火,他看看绑架者,又看看蒙特斯。

“格林尼,别——”蒙特斯说。

一声枪响划破了寂静的夜空。格林尼应声倒地。蒙特斯大声喊着他,接着被枪托击中了头部。
——————————————————————

蒙特斯醒来时眼前一片模糊,视线所及的最远处是一条条黑色锈蚀的铁栏。他呻吟了一声,来回晃着脑袋,努力清醒过来。他迷糊地发现自己望着旁边的另一间牢笼,雷兰德·格林尼坐在那里,背靠肮脏的墙壁,一条腿曲在胸前,俯身朝着另一条伸直的血淋淋的腿。

“格林尼?”蒙特斯小声喊道。

雷兰德精力集中在别处。大滴汗珠顺着他脸颊边直淌下来。他把皮带撕成不规则的两条,一条咬在嘴里,另一条绑在自己腿上。他呼吸粗重,但双手从容不迫,眼神坚定,正在……

见鬼,他正在干什么?

蒙特斯忍住一阵反胃。格林尼正从他自己腿上挖出子弹。

格林尼紧咬的牙关中挤出一声低吼。他挖得更深了些。蒙特斯惊呆了,但没有出声。他一动不动,不敢说话也不敢站起,生怕分散了对方的注意力。

蒙特斯注视着他,佩服不已。这就是格林尼。而蒙特斯不是唯一佩服或感动(以及震惊)的人。房间里另一些被俘的人,呆在同样的牢笼中,也在看着格林尼的动作。

那侦探成功地舒了口气,他取出了射入的子弹,吐掉咬在嘴里防止叫出声的皮带,努力恢复正常呼吸。他丢给蒙特斯一个疲惫但抑制不住的轻快笑容。

“你真是一根筋。”蒙特斯坦然相告。

格林尼朝他耸耸肩,抓住狭窄牢笼的栏杆,挣扎着站起来。其他俘虏们小心翼翼地注视着他。

“谁在清理尸体?”他问道,略微晃了晃,“是谁送出的线索?”

没有人说话。他们谨慎地看着他。

“如果我们互相帮助,”格林尼喘了口气,“大家都能自由。这有颗子弹。顺着子弹能找到枪,顺着枪能找到枪手,找到那个人就能找到我们。现在再问一遍:谁一直在发求救信?”

一个人举起了手。

“在……”他迟疑着说,“在克里斯死后,谁有胆就谁做。一般在搏斗后,有人在清理场子时把字条撕碎藏在尸体上,这很简单。然后他们搬走尸体。我们从来都没法见到外面——”

简短的介绍被一个身材魁梧,样子邋遢的人打断,他走进牢房,身边跟着瘦小的随从。所到之处,周围牢笼中的人们纷纷转过视线,蒙特斯知道挑选角斗士的时候到了。房间里没人准备去死,或者更糟的是杀人。然而,他们中很多已经杀过了人。这些人被抓进来,做下令人作呕的事。杀戮使人蜕变,让一个人变得连他自己都永远无法辨认。

蒙特斯直起身来,举起了手。“老大。”

这个举动自然引起了一般会忽视他的人的注意。

“你在找自愿者?”蒙特斯问。从眼角里,他能看见雷兰德带着疑惑和责怪的表情猛地转向他这边。

“蒙特斯探长,”那罪犯嘲弄地说,“我看了从你的外衣口袋里摸出来的狗屁警徽和身份证。你和那个金毛小子都他妈是到那条街上调查的警察。”

“是的,所以你应该灭口,”蒙特斯简单地回应,“让我上吧。”

“他徒手搏斗不行,”格林尼平静悦耳的声音飘了过来。如果蒙特斯不了解他,就不会意识到他的安静中隐藏的绝望,“如果你想要场精彩的打斗,就别选他。”

“难道该选你,嗯?”蒙特斯讽刺地问道,“哦,得了吧。你动作是很快,金毛,但你打不久。你都已经残废了,身手再快有个屁用。”

“我中了枪,只不过意味着我们现在平手。”格林尼跟他抬杠。

那决策者眯着眼观察这两人。他考虑着,粗短的手指轻敲着下巴。谁会想到那些忙活着的小小手指头拥有生杀大权呢……

“我有更好的想法,”他说着,随意指出了两个年轻人,不是格林尼也不是蒙特斯。“他们上。”

“老大,”蒙特斯抗议,“拜托,我跌打滚爬出来的,很厉害,选我去——”

放过他们……

“下周吧,”那罪犯说,“我们可以安排特别场。警察对警察。这样更好。赌注会更高,也会更卖座。我们甚至还能卖直播权,可能还有录像带。警察对警察,生死决斗。”
——————————————————————————

他的美梦没做太久。

两位侦探失踪,意味着局里将大部分警力重点放在了对他们的搜索上。加上赌命集团对观众及利益的期望引起日益增长的鲁莽行动,以及两位被俘侦探的足智多谋,终于导致了一次迅速而高效的救援行动。

蒙特斯和格林尼通过一具弃尸送出了子弹和另一些明确无疑的线索。描述更加具体,甚至还有管道系统的材料样本,一些人造的物品或者有时间记录的东西,这样实验室的聪明人就可以得知他们所在的建筑何时建造,由谁完工,把答案一点点地拼起来,然后找到他们。

突袭选择的时机再好不过。他们在水里掺了些东西,发现的第一张字条就这么说过。蒙特斯被下了猛药,从头到脚都充满攻击性;而被下了同样剂量的药但还能自我控制的格林尼几乎要无计可施了。

“蒙特斯,拜托——”格林尼一边喊,一边避开疯狂的冲撞。

“对不起!”蒙特斯一边慢吞吞地回答一边仍然向前冲。

格林尼在搏斗场里被打得很惨,他奋力维持理智,不去干掉被下了药的,跌跌幢幢的搭档。

“打我啊!”在短暂清醒的一刻,蒙特斯朝格林尼大喊,一边还在对他穷追猛打,“把我打昏!”

“我尽力!”格林尼叫道,“我不想伤着你——”

突袭行动开始了,蒙特斯分了心。格林尼矮身一击放倒了他,把他重重摔在地上。周围所有人都惊慌失措,四散奔逃。蒙特斯躺在他脚边挣扎喊痛。

“很抱歉。”格林尼平静地在蒙特斯耳边说,接着他尽力重重击中了蒙特斯的后脑。蒙特斯并不介意这一击太重。在他失去知觉前,他感到格林尼的身影矗立在他面前庇护着他。他本能地知道,在这个身影下没人能碰到他或者伤害他,再也不会出什么问题。


待续……
82#
发表于 2009-6-29 13:42:28 | 只看该作者
代表皮蛋向在高温酷暑下辛劳工作、笔耕不倦的阿囧TX致敬

83#
 楼主| 发表于 2009-6-29 16:17:08 | 只看该作者
阿囧TX只会每天躺在水盆边上呼噜连天而已
84#
发表于 2009-6-29 19:02:45 | 只看该作者
太棒了,一直在眼巴巴地等待。爱死这篇文!!!
85#
发表于 2009-6-29 23:13:47 | 只看该作者
好开心哦!这次更新的很快嘛!大人辛苦了~

不过我发现时间好像有点奇怪哦!
我记得第一部里面,小莱是1996年进入洛城警局的,可是这里怎么变成了1983年?
而且在2004年时,拉菲称和小莱共事10年,可是按这里的时间可就是20年了~
难道是作者大人时间混乱了~(顶锅盖逃~)

证据如下:
【洛杉矶,2004年初
他有一双长得出奇的耳朵,比普通人长好多。
倒不是说很多人注意到这一点,因为他身上不寻常的地方太多了。他的眼睛是漂亮的霜蓝色,眼神有时温暖有时无动于衷。他可以轻易地赢得凝视比赛,好像他有整世的时间(因为他真的有)。他的头发是金色的,他的脸想必是神的双手雕琢出来的。他的声音平稳悦耳,带着精心练就的英国上流口音。这让很多女人兴奋---尽管对局里那些强悍的女警作用不大---让他跟女证人和女性投诉者打交道的时候比较容易。不过,他刚加入警局的第一年(1996年),这口音给他带来很大的不便,同事们恶作剧地戏称他为威尔士王子。几年后他腿部中枪,被安排不用出勤,在局里听电话,他的口音又引起困扰。打电话进来的美国人忽然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打给洛城警局,还是打错了国际长途。

18: 曝光
洛杉矶,2004年中

拉菲尔蒙特斯现在已经不瘸了,意识到自己的完全康复(倒不是没留下疤痕),他才想起从上次见到雷兰德格林尼已经有很久了。
忽然好几个星期没见到一起工作将近十年的同事兼朋友,那感觉是有点奇怪的。虽然他永远不会承认,他其实是有点。。。失落,有点想念他那令人愉快的陪伴。不过那倒不奇怪,如果一点也不想念格林尼,他会吃惊的。奇怪的是,认识雷兰德这么久,他开始发现自己真的不了解这个人。 】
86#
 楼主| 发表于 2009-6-30 00:41:0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我们早就发现了,结论是该作者就是典型的时间线混乱,所以只能装没看见(我也顶锅盖)
87#
发表于 2009-6-30 12:38:54 | 只看该作者
应该是镜舞大人早就有第二、第三部的提纲的,但写着写着写兴奋过头,然后又懒得再改了
看起来应该是96年,毕竟一个人十年内外貌变化不大还可以理解,如果二十年没变化的话除非是白痴才不会起怀疑的,而朱莉安娜和枪击伤也可以证明
我觉得翻译的时候可以做个译者注之类的

PS:小莱是金毛狗狗?我喜欢原来翻译的“金发美人”
88#
 楼主| 发表于 2009-7-1 16:00:31 | 只看该作者
本来应该是96年,但是这样算的话英国那边时间又太长,二战以后五十年啊,他凭二战的军功去当的警察,不可能瞒那么久的。所以时间的问题只能忽略
89#
发表于 2009-7-1 22:29:13 | 只看该作者
愕~~~他真的是凭二战的军功当的警察吗?
那这就又说不通了。
莱恩·格兰特已经死于一场车祸了吧!这个人已经不存在了,小莱怎么还能用他的身份冒充呢?
而且名字也不对。小莱是用军功在伦敦的警局谋了个职位吧!
如果小莱的新身份是那个罪犯创造的,那个罪犯肯定就知道小莱的秘密了。因为我相信善良的小莱事成之后应该是不会灭口的
而且小莱的样子怎么看都是20岁出头,但他的新档案上说他在外国取得过很好的功绩,而且小莱自己又说他在美国住了很多年。那他到底有多少岁列?
Oh,my god! 看来不能深究呀!感觉第三部真是漏洞百出~~
90#
 楼主| 发表于 2009-7-2 13:45:23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ilxwing 于 2009-7-2 13:49 编辑

啊?我的表达能力又退步了T_T
我的意思是说他在英国当警察是用的二战时的军功,在美国当然不是。96年才去美国说不通,他不可能在英国警局混了四五十年。而80年代去美国的话,跟前面也不通。其实我觉得最合理的方式是六七十年代就去美国,隐居若干年完全熟悉融入,再用新身份出现。不过作者应该是没有花心思设计这个方面,完全沉迷情节去了。这个还是不要深究了,人家根本没想要多么严密,就是看个故事而已

那个刻章办证(啥?!)的罪犯不用知道他的全部秘密,只要知道一个警察需要假死叛逃出国就行了。他绝对以为此人是贪污腐败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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