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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真实性与真理性——托尔金笔下的《魔戒》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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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2 22:05:1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该作者实为一强人也,虽然我觉得有些地方还有待商榷,不过依然佩服的五体投地。
文章很长,有兴趣的可以看看。就是我没找到原作者,汗

真实性与真理性——托尔金笔下的《魔戒》世界

   作者:钢笔自用
http://forum.dragon-sky.net/forum/viewtopic.php?t=46119
伦敦周日时报记者苏珊·杰弗里斯于1997年一月告诉她的一个同事,在一个由英国第四电视台及水石连锁书店(Waterstone's)共同举办的投票中,J.R.R 托尔金所著,史诗般的奇幻小说《魔戒》获选为廿世纪中最伟大的书。她的同事这么回应着:“真的吗?我的天啊!老天啊!天啊!”
    在大西洋另一边的美国对这种事反应则较为缓和。《魔戒》在于1999年Amazon.com的读者投票中,不单单成为本世纪最伟大的书,而是两千年来最伟大的书。没有一个知识分子对这样的结果表现太多的失望。托尔金的文学巨著已在流行文化中根深蒂固。毕竟,许多现今的美国大学生或记者,很可能在他们八年级时,曾经有过这样的经验,在教室中传阅看似精灵字迹的符文纸条。他们现在可能还保存着那些有着折角、由Ballentine所出版的平装版旧书;而其迷幻的70年代式封面(作者非常的不以为然),现在可能还被藏放在阁楼的某个角落。
    除此之外,有一些局限在美国东北角,或者散落在美国一小撮大学城的知识分子,一直认为阳春白雪曲高和寡比较好,免得自己喜爱的题材遭到大众庸俗化。数百万名美国读者高兴的品读像《魔戒》这么深奥又复杂的书,对某些知识分子而言(举例来说,我就是其中一个),他们会感到满意,甚至是感动。不管大家对此有何看法,读《魔戒》会比读《飘》(在Amazon的调查中排名第二)有挑战性,更别提《哈利波特与神秘的魔法石》(第五名)了。
  ……(1)
  
  我国的读者、书评家们,在得知《魔戒》被西方读者奉为宝典,甚至“2000年来最伟大的书”时,不知会有何感想?大约的反应,恐怕和苏珊·杰弗里斯的同事相仿,是几个大大的惊叹号吧。又有多少文学评论家可以事先揣测,《魔戒》在读者心目中的地位,会高过脍炙人口的《飘》?具有讽刺意味的是,《魔戒》系列,这一1955年问世,在西方累计销量超过9000万册,研究者汗牛充栋的作品,居然直到2001年(还是借助魔戒电影票房的成功)才得以“幸运”的与国内读者见面(译林出版社,2001年11月,第一版)。而在此以前,国内多数的读者,好似生活在真空中,对《魔戒》这部作品,不仅“不见其人”,而且不闻其名。
  
  是什么让《魔戒》长期成为了国内出版界、学术界的“弃儿”?是什么让国内的出版界、学术界长期“羞于”、“耻于”或者“不屑于”向读者引入、介绍这部作品?
  
  其实,《魔戒》自诞生之日起,就几乎是一个毁誉参半的作品。一方面是不尽的溢美之词,一方面也伴随着痛恨厌弃之声。1956年,W.H. Auden(奥登)在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上撰文说,从某些角度来看,托尔金笔下那个哈比人佛罗多毁掉黑暗魔君索隆的至尊魔戒的故事甚至超越了米尔顿(Milton)的《失乐园》(Paradise Lost)。但就在同一年,Edmund Wilson(当时美国卓越的文学评论家)在刊登于The Nation的一篇标题为《唔,这些糟糕的半兽人》的评论中称《魔戒》为“一派胡言乱语”。Wilson还抨击托尔金的支持者如Auden和C.S. Lewis等人,言辞激烈如“某些人,也许特别是某些不列颠人,他们一辈子都只能欣赏垃圾一般的幼儿园读物。”对此,奥登感慨道:“在我的印象里,我所读过的书中极少造成这么强烈的争议。似乎没有人有比较为中庸的看法。某些人,就像我自已一样,觉得《魔戒》是一部文学的瑰宝,但其它的人却无法忍受此书。而我必须承认的是,有一些敌对阵营的人也有着令我相当敬重的文学评判……我只能说,有些人就是在原则上反对英雄式的追寻及虚构的世界;这样的作品在他们眼中只能是逃避主义者的轻文学读物。”(2)
  这场论争愈演愈烈,到了1961年,似乎是为了平息这种争吵,Philip Toynbee在《伦敦观察报》(The Observer of London)上面乐观地宣称托尔金的著作已经“被人们善意地遗忘了”。然而此后的40余年,托尔金的作品不仅未从人们的视野中消失,反而有日渐升温的趋势。托尔金的作品不仅被翻译为40多种语言,一版再版,更重要的是,它开创了现代西方魔幻文学的先河。其后如R·A·萨尔瓦多《被遗忘的国度系列》、崔西·西克曼《龙抢》系列、《魔法风云会》系列以至于罗琳的《哈里波特》系列,无不深受《魔戒》的影响,更不用说其对电影、游戏的影响了。据统计,美国每年销售的大约一亿本平装书中,就有四分之一可追溯到托尔金的作品(3)。在知识界,对《魔戒》系列的看法也在潜移默化中改变。研究《魔戒》的学术专著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虽然间有批评之声,但是学者们至少可以正视这一受到读者空前欢迎的作品并且在文学的范畴内加以研究和审视了。也许,我们可以把保守的牛津大学最终还是将托尔金及其作品写入了英国文学史课程看作这一变化的缩影。
  
  
  然而,随着《魔戒》系列引入中国大陆,我们却看到对这部作品奇异的反应:一方面是普通读者的欢迎,一方面是学术界心有灵犀般的冷漠——不单单是反感、厌弃(这倒是可以理解的)——结果是连简单的指摘、挖苦都难觅其踪。《魔戒》的引进,对国内正统文学界来说,几乎是不值得一提的。
  
  
  为什么会导致国内对这部西方的“奇书”长期(直到现在)的冷漠?恐怕不能用“东西方文化差异”一言蔽之,因为在日本、韩国,甚至港台地区,托尔金也不乏支持者。我认为很多学者刚刚接触到《魔戒》,便被书中涌现的飞龙、巨怪、精灵、树人等名词所压倒,便由此判断,此书必然是荒诞不经,甚至胡编乱造的,《魔戒》充其量是一部精致的幼稚园读物,或者成年人童话而已。既然被扣上了“幼稚园读物”的帽子,自然,专家们是不值得在严肃的场合讨论《魔戒》,甚至羞于去严肃的讨论——更谈不上研究《魔戒》的内涵和特色了。其次,某些学者或许感觉到在这些神话形象的背后隐藏着什么,但是如同奥登感慨的那样,“有些人就是在原则上反对英雄式的追寻及虚构的世界;这样的作品在他们眼中只能是逃避主义者的轻文学读物”,虽然兴许他们内心也承认《魔戒》不同于一般的市井读物,但却是消极的、避世的文学,是坏的文学,因此不应该被提及。
  我想起了一个小插曲:
  
  随着《魔戒》国内的大卖,译林出版社于2004年5月推出了《魔戒》资料总纲性质的托尔金遗作《精灵宝钻》(THE SILMARILLION)。译林的编辑在审订之时自作主张的删除了原书附录中的全部地图和家谱。此举在国内《魔戒》爱好者中引起了轩然大波。读者纷纷在网络上抨击译林的做法,后来译林不得不在其官网对此事作出澄清,并表示以后会推出完整的版本。(4)为什么删除一些“附录”会引起如此争议?其实我们由此可以看出国内目前对《魔戒》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定位:
  
  对于《魔戒》爱好者来说,《魔戒》在他们心目中(如同我在开篇处所说的那些美国大学城的一些学者一样)是一部复杂精密的史诗性著作,自成体系,各个部分密不可分——因此,删除一些看似不重要的地图、家谱,恰恰伤害了《魔戒》严谨完整的体系,这是《魔戒》爱好者绝对不能接受的。这个道理,就和一篇论文末尾的书目、索引不能随便删除一样。但是对于译林的编辑们来说,《魔戒》系列是资人娱乐的“成人童话”,因此他们的编辑要突出其娱乐性,而原书的地图、家谱太过“古板”、“沉闷”,会破坏这种娱乐性——将这些“累赘”的部分删除,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那么,《魔戒》系列究竟是“复杂精密的史诗性著作”,还是“成人童话”,床头读物?随着《魔戒》的引入,这是我们需要讨论的问题。不能因为《魔戒》充满的天马行空的想象,就由此断定它必然轻浮,否则,人类历史中相当多的瑰宝,都会是荒诞滑稽,毫无价值。希罗多德《历史》没有人会否认它的地位,但是书中也不乏硕大如狗的蚂蚁,长着人脸的鹰,天神决定战争结局这样的情节,用现代人的眼光看,《历史》哪里是历史性著作,简直是一部《奇闻录》。以《魔戒》充满虚构成分而怀疑其价值,必然失之偏颇。
  
  纵然有许多关于《魔戒》荒诞不经的非议,但笔者初次接触到《魔戒》,最大的感受却是其缜密的“真实性”,以至于仿佛在阅读一部历史著作。荒诞与“真实”的巨大的反差恰恰是笔者对《魔戒》产生兴趣并开始构思这篇论文的最初动力。《魔戒》是一部典型的由学者创造的作品——不仅仅是托尔金牛津大学教授、古英语专家的身份。《魔戒》拥有一套完整的、丝丝相扣的世界体系和历史时间表,在此之前,很少有作者能够为一部纯虚幻的小说专门绘制详细的地图、小说人物家谱,制定小说特有的历法,甚至语言了(例如小精灵语)。《魔戒》的所谓“真实性”,并非《魔戒》讲述的故事、人物真的存在过,或者将来会存在,而是它让读者感觉,它们“应该”存在过。小说的魅力在于,虽然读者不能去相信,但是他们宁愿去相信。本人在论文里的第一个目标,就是在某种程度上批驳《魔戒》荒诞不经,胡编乱造的指摘,展示《魔戒》是一部经过精心考证和勾画的严谨文学,它有着独特的真实性。
  
  毫无疑问,《魔戒》中大量借用了神话的内容。作者本人对神话的态度,就颇值得我们玩味。托尔金的挚友路易斯(C.S. Lewis)有一次反驳托尔金说:“神话是谎言,虽然是美丽的谎言。”“不,它们不是。”托尔金说,“真理就在其中,美、真实、荣誉……这些都是超越了凡人的真理。人们知道那里有真理,但他们看不见,这些真理是非实质的,但这并不影响它们对我们的真实性。”(5)如果说托尔金的神话具有某种真实,那么“真实”本身并非作者的目的。虽然托尔金极力否认这部小说含有任何寓意,但是,反战主义者从弗拉多及其魔戒护送队伍宁可将威力巨大的魔戒毁掉也不用它来对抗魔王索隆揣测托尔金对核武器的态度,环保主义者从树人起来造反攻打砍伐树林的萨茹曼得到鼓励……人们一次次试图去寻找某种寓意。本人并不希望从《魔戒》的某个枝节,去寻求其一一对应的可能的象征物,但是,我深信托尔金的观点,即神话不是谎言,其中蕴含真理。本文的第二个目标,就是要在笔者力所能及的范围,以“真实”的《魔戒》框架去分析托尔金要表达的“真理”。
  
  
  托尔金简单生平及《魔戒》介绍。
  托尔金(John Ronald Reuel Tolkien) 出生于1892年的南非,3岁随母亲迁回英国。4岁父亲客死异乡。12岁母亲死于糖尿病,后由法郎西斯神父抚养成人。1911年进入牛津大学埃克塞学院,研究古英语、日耳曼语系、威尔士语及哥特语。在此期间,他与志同道合的同学定期举行聚会(聚会被称作T.C.B.S——巴罗凡协会茶会),交流文学作品与评论。1914年,一战爆发,此时托尔金重回牛津学习,从事各种诗歌试验和语言创造。1916年3月,托尔金赴法参战,4个月后,患“战壕热”于同年11月被送回英国。
  
  托尔金“T.C.B.S”的好友们则没有这么幸运,只有1人熬过了大战。受战场经历的刺激,同时为了纪念失去的好友,托尔金写成了《失传的故事》(生前未出版),首次讲述了精灵与矮人的故事,他们使用的是托尔金发明的语言QENYA和GOLDOGRIN,并出现了反抗莫都、冈多陷落等情节。1920年,赴里兹大学任助教,修改《失落的故事》,继续精灵语言的创造。1925年,回到牛津大学担任盎格鲁-撒克逊学教授,直到1959年退休。托尔金于1973年9月去世。
  
  本人在论文里牵涉到的《魔戒》系列主要包括一下作品:
  《霍比特人》(THE HOBBIT,即所谓的“魔戒前传”)。写于1936年,1937年出版。该书为托尔金赢得了最初了声誉。《霍比特人》讲述了毕尔博·巴金斯和一群矮人及法师冈多尔夫前往龙窟寻宝的故事,其中,还交待了魔戒是如何流落道巴金斯手中的过程,为后来的《魔戒》埋下了伏笔。
  《魔戒》(THE LORS OF THE RING)三部:《魔戒再现》(Fellowship of the Rings)、《双塔奇兵》(Two Towers)、《王者无敌》(The Return of the King)陆续于1954-1955年出版。讲述中土(MIDDLE-ERATH)世界正义种族与索隆黑暗势力的战争和弗拉多的魔戒护送队历经千辛万苦毁掉魔戒的故事。
  《精灵宝钻》(The Silmarillion)。于托尔金去世后其子克里斯托弗·托尔金根据遗稿整理出版。大致相当于托尔金构筑的《魔戒》世界整体的编年史和资料总纲。虽然不是一部小说,但对于完整了解托尔金的魔幻世界极为有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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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2 22:09:58 | 只看该作者
一,《魔戒》的神话渊源
  托尔金专家Tom Shippey在TOLKIEN AND ICELAND: THE PHILOLOGY OF ENVY这样谈到《魔戒》的神话渊源问题:“Tolkien wanted English myths, and English legends, and English fairy-stories, and these did not exist. He refused to borrow from Celtic tradition, which he regarded as alien. What was he going to do? The answer is, of course, that he was going to borrow from Old Norse, which, for philological reasons, he did NOT regard as alien.”(6)这也印证了笔者阅读《魔戒》后的最初感受:1,托尔金是在营造某种“真实”的神话,《魔戒》的神话是有其文化背景的,或者说,它们应该曾经在历史上存在过。2,这种神话,不是我们国内读者耳熟能详的希腊罗马神话或基督教神话,而是大家相对陌生的北欧神话(或泛称日耳曼神话)。

  1.1 精灵(Elves)和矮人(Dwarves)。
  《魔戒》中的精灵族和矮人族可以说是这部小说参照了北欧神话最鲜明,最直接的证据。因为Elves和Dwarves是古日耳曼地区的独特产物,不见于其他神话。按照北欧神话,矮人、精灵由众神依靠从巨人伊米尔(Ymir)尸体孵化的蛆虫塑造而成,他们是神的朋友和仆从。(7)石琴娥女士在《埃达》译序中这样谈到矮人和精灵:“北欧神话里的小精灵和侏儒这两个神系似乎是后来创造出来的身份较为暧昧的神族。有种说法是精灵和侏儒是同一类矮神。据说他们是本族祖先的灵魂凝聚而成前来把福祉带给子孙后代。”(8)
  托尔金笔下的矮人和精灵不仅仅沿用了他们古老的北欧称呼,而且完全符合北欧神话对他们的描绘,俨然是这些古老种族在托尔金的虚构世界复活了。北欧神话的矮人身高不超5英尺,住在地下洞穴,喜欢黑暗,喜欢开矿、冶炼、寻宝,是最好的铁匠,而且性格多变、鲁莽暴躁、吝啬小气。矮人致命的弱点是不能见阳光,否则会变作石头(9)在托尔金的《魔戒》中,矮人几乎就是提到的那个种族(10)。只有一个地方托尔金做了改动:《魔戒》的矮人虽然还是讨厌阳光,喜欢地下幽暗的生活,但是起码,在白天的地面行走他们不会变成石头了(否则魔戒护送队里就不会有矮人吉穆利了)——而这一不幸的特征被托尔金“转嫁”给了“魔戒”中的巨人们,并在《霍比特人》的情节发展中起了作用。北欧神话的精灵,其形象于矮人迥然不同。他们身材高挑,金发碧眼,极其美丽,擅长音乐、诗歌,多半居住在草木繁盛之地,喜欢和树木花草、游鱼飞鸟沟通。如果说矮人是神的铁匠和矿工,精灵就是神的吟游诗人。《魔戒》中的精灵,不但青春永驻,优雅高贵(11)),而且擅长音乐诗赋(12),他们多半居住在森林中,还具有和树通话的能力(13)。简而言之,《魔戒》的精灵同样会让了解北欧神话(这对很多西方读者并非难事)的读者感到:“这就是我们所知道的ELVES”
  托尔金不但在小说中还原了北欧神话里矮人、精灵的音容笑貌,而且还原了他们在这个神话世界的特殊地位。在北欧神话,精灵族和矮人族被认为是属于次级神,或至少半人半神的等级,其地位远高于人,而在《魔戒》中也是如此。从诞生的时间看,最早出现在世界的是矮人族,其后是精灵族,最后才是人族(人族也因此被称作“后来者”)。(14)从和神灵的关系来看,精灵族最得神的宠爱。他们是唯一获得特权可以和神灵一起居住在瓦里诺的种族(这一支被称作“埃尔达精灵”),也因为时常得到神的教导和关怀,成了整个《魔戒》世界除了神以外最聪慧、最高贵的种族。(15)矮人虽然没有获得如此殊荣,但是其创造者大地之神奥力时常给以眷顾,教给他们自己的手艺,使他们掌握了最好的铸造技术。偏偏是人,既不曾被神召唤到瓦里诺,也没有聆听过神的教导,他们与神最为疏远,寿命也远逊于精灵和矮人。(当然,托尔金在小说里还是稍稍调整了几大种族的地位。特别是在北欧神话中,矮人较精灵被提及更多,似乎地位更高,但是在《魔戒》里精灵取代了他们的位置。)
  
  1.2,关于“魔戒”
  《魔戒》中最重要的道具,恐怕就是那枚统御一切的“至尊魔戒”了。“一枚戒指禁锢众戒,昏暗无光。”魔戒的威力如此之大,以至整个中洲世界的荣辱兴衰都系之于它。那么,为什么托尔金要设计一枚戒指作为《魔戒》中最强大的宝物,而不是一把宝剑,一根法杖?其实,这也和北欧神话的“传统”有关。北欧神话中,多次出现了魔戒这个概念。其中,威力最大的,是主神奥丁的魔戒“the Draupnir”(英文意思是Ring of Power)。奥丁无尽的法力,很大程度来源于这枚魔戒。威力小一些的魔戒就更不鲜见了,比如《埃达》中《雷金之歌》讲到的可以孵化黄金的魔戒,《伏尔隆德短曲》中帮助精灵君主逃出虎穴的魔戒等等……正是由于“魔戒”在北欧神话里是很常见的宝物,特别是它还是奥丁的宝物,因此到了托尔金的小说,魔戒获得了很高的地位也就可以理解了。
  细心的读者会发现,至尊魔戒是魔王索隆向埃里吉翁的精灵学习了很多工艺后偷偷回到“火焰山”打造的(其他的几枚魔戒就是出于精灵之手)。(16)读者可能会疑惑,既然索隆属于迈阿尔,是一位神(尽管是“邪神”),那么他的法力应该比埃里吉翁的精灵大得多,为什么他反倒要与精灵合作,才能制造自己的魔戒?了解北欧神话以后,这个疑问就迎刃而解了:北欧神话中,神虽然地位崇高,但并不擅长铸造,因此多数神的宝物,反而是低级的矮人或精灵制作的。奥丁的魔戒,托尔的魔锤都是两个矮人兄弟Brokk and Eiti的作品(17),而前面讲到的精灵君主伏尔隆德为了纪念妻子,他制造了整整700枚最精美的戒指……也就是说,不但“魔戒”在小说的特殊地位来源于北欧神话,“魔戒”的铸造也完全符合北欧神话的传统。
  
  1.3《魔戒》诸神
  
  在《魔戒》三部曲中,神甚少被直接提及,似乎只存在与古老的传说和歌谣中(需要说明的是,如果细细品读《魔戒》,我们还是可以发现神的踪迹——比如《魔戒》卷1中《老林迷踪》、《汤姆夫妇》两章里出现的汤姆·邦巴迪尔及其妻子金莓,很有可能是两位迈阿尔(Maiar)——《魔戒》体系中的次级神。但是《魔戒》里神灵的露面总是遮遮掩掩,而且,他们似乎在故事的进程里袖手旁观,没有发挥多大的作用,因此,常常被忽略,我们也很难获得关于他们的整体印象)。不过,《魔戒》世界仍然存在一个完整的神系,我们从托尔金的《精灵宝钻》中可以获得详尽的信息。
  根据《精灵宝钻》的记载,世界由最初的神伊路瓦塔通过歌声创造:他首先创造了其他神袛(即阿伊诺),然后与众神合唱(即“圣贤之乐”),创造了世界,包括地球(如果可以这样称呼的话,在《魔戒》里,它的名字是Arda)。诸神来到地球进一步打造出山川湖泊,世界便渐有了雏形……(18)
  除了最高神伊路埃塔之外,最伟大的神灵共14位(男女各7),分别是:曼维、乌尔莫、奥力、奥罗米、曼多斯、萝林、图尔加斯、瓦尔达、雅万娜、妮恩娜、埃斯特、瓦伊瑞、瓦娜、内莎。,他们被称作“梵拉”(Valar),此外还有许多次级神,被称作迈阿尔(Maiar)。(19)诸神各有分工,比如曼维的地位,类似于北欧的奥丁神,是神的君主,瓦尔达是他的王后:乌尔莫是水神和海神,类似与北欧神话的尼奥尔德;雅万娜是“果实的赐予者”,是农业、气候之神,类似于北欧神话的弗雷亚……笔者要特别说明的是,托尔金笔下的诸神,不能简单的认为是北欧诸神的翻版(虽然我们前面讲到了矮人和精灵两个种族几乎完全来自北欧神话),托尔金进行了改动和重新设计。比如,从创世神话部分看,北欧神话认为世界是神用巨人伊米尔的尸体制造,而《精灵宝钻》讲述世界是诸神通过歌唱,通过音乐创造的。同时,尽管《魔戒》世界的主要神灵,根据其地位和职责,大致可以找到在北欧神话的对应神袛,但是,在其他的许多神话(比如希腊神话)中,也存在这样类似的分工和等级——这的确是《魔戒》神话与北欧神话相似之处,但不能作为前者源于后者的直接证据。它们也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例如,北欧主要神袛为12人,《魔戒》中为14人;北欧神话中女性神袛地位相对较低,《魔戒》世界的神灵女性的地位较高——我找不到北欧神话中极为重要的弗雷在《魔戒》14位神袛的直接化身,相反,他的职能很大程度被女神雅万娜取代了……我要强调的是,首先,托尔金的诸神融入了很多自己的构思,并非北欧诸神的简单模仿;其次,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可以从中看到明显的多神教思想。
  不过,虽然要很多改动,细细分析,还是可以发现一些托尔金的神灵与北欧诸神的关联,这里举两个例子:
  1.31 关于“战神”图尔加斯(Tulkas)
  图尔加斯是所有梵拉最强有力、最勇敢的神,被称作“勇士阿斯塔尔多”,他来到ARDA最晚,是为了帮助梵拉们和邪神梅尔克作战才下凡的。(20)根据Tom Shippey的考证,Tulkas这个名称极有可能来自于北欧神话的战神T&r,后者来源于古老的北欧词tulkr,原意是“勇士”。不但是从字面上,还是从它的含义(勇士)以及北欧神提尔的形象来说,“战神”图尔加斯显然借鉴了北欧神话的因素。
  1.32 关于梅尔克:
  梅尔克在《魔戒》世界里是非常特殊的神。按照《精灵宝钻》的说法,梅尔克是主神曼维的兄弟,也是一位梵拉,他拥有开天辟地,移山填海的威力,“别的梵拉拥有的力量和智慧,他都有,但是他把这些力量和智慧都用于邪恶的目的,把自己的力量滥用与于暴力和私利之上。”(21)虽然间或,梅尔克似乎也表现出一丝循规蹈矩的迹象,但最终他还是堕落了,成为了阿达世界最主要的魔王和梵拉最凶险的敌人。
  梅尔克令笔者联想到北欧神话中同样臭名昭著的神——火神洛基(LOKE),两者实在有太多相似之处:1,从出身、地位上看。梅尔克和洛基都是各自神话主神的“兄弟”(洛基是奥丁同母异父兄弟),出生高贵,法力强大。但是在各自的神系中,都被边缘化了。梅尔克不仅无缘进入梵拉14人的“名单”,甚至根本不被承认为梵拉。洛基虽然自认为功勋卓著,但众神在艾吉尔家举行宴会时,偏偏没有邀请他,于是才有《洛基的吵骂》。(22)2,从个性上看,他们都是乖戾、残暴,报复心重,反复无常的。虽然偶尔也与正统的神袛合作,但更多的是与之处于敌对关系。3,他们都是各自神话世界的“怪物制造者”。洛基是北欧神话最负盛名的怪物——恶狼芬里尔(Fenrir)和米德加尔德巨蟒(The Midgard Serpent,名为Jormungand)的父亲。而梅尔克制造了世界上许多不存在的、邪恶的种族,比如龙、巨怪、兽人(23)4,他们都给神族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在北欧神话中众神的末日里,正是洛基率领他所生养的怪物一起出动,攻打神的居所,最后毁掉了阿斯加尔德(神的国度)。梅里克曾经同巨大的蜘蛛怪乌戈利安特一道,偷袭了神的家园瓦里诺,毁掉了具有神奇魔力的双树,让神的家园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此举也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终结和神的力量衰弱的开始。)(24) 我认为梅尔克的形象,极有可能是托尔金借鉴了北欧神话的洛基神的产物,不过梅尔克更极端、更邪恶。
  
  1.4 关于“座狼”和龙
  《魔戒》中有一特殊的怪物“座狼”(Wargs)。按照大卫·戴所著《魔幻家族》的介绍,他们并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狼”,而是披着狼皮的可怕鬼魂,他们威力无穷,作为魔王的走卒,参加了多次战争(比如“五军之战”)。Tom Shippey特意分析过这个词“Wargs”,它在英语中并不存在,是托尔金自己的创造,但这并不表明它是托尔金凭空杜撰的(事实上,出于学者的一贯作风,托尔金绝大多数的“杜撰”,都有其依据或根源)——Wargs是古代英语词wearh和古挪威语vargr的混合,前者的意义是“放逐者”,后者是“狼”和“逃犯”。值得注意的是,古挪威语一般常用ulfr指“狼”,vargr的来源众说纷纭,一般认为指的是一种特殊的、有魔力的邪恶的“狼”。托尔金笔下的狼确实不一般,最著名的如狼王“喀嚓洛”,据说其体型巨大无比,力量世间无人能敌,双眼如烧红的煤炭,牙齿像巨毒的长矛。如此形象自然令人联想到北欧神话中最负盛名的狼:巨狼芬里尔。芬里尔是洛基和女巨人Angerboda的产物。芬里尔成长的如此巨大,以至于神灵也感到恐惧,不得不施展诡计囚禁了它(为此,战神提尔还是去了一只手臂),众神的末日(Ragnar&k)到来时,芬里尔逃出牢笼,参加了众多怪物对神的战争,战斗中芬里尔杀死奥丁并吃掉了他……将座狼的形象和芬里尔对比,在加之Wargs与vargr的渊源,有理由相信,托尔金的座狼是北欧神话中芬里尔及其后裔在“魔戒”世界的变体。(25)
  
  托尔金的魔幻世界自然不能缺少龙的身影。虽然世界很多神话都有“龙”出现,但是《魔戒》中的龙更符合北欧神话里的描绘。大卫·戴将托尔金的龙分为了三类:像大毒蛇般滑动行走的,靠腿来行走的,长翅膀可以飞行的。这三种龙在北欧神话里都可以找到完美的对应物:分别是米德加尔德巨蟒(滑行的龙),尼德霍(Nidhogg,会飞行的毒龙),法弗尼尔(Fafnir,用腿行走的龙)。不仅在大的类型上两者互相吻合,就连托尔金笔下英雄屠龙的方式都和《埃达》的记载如出一辙。比如图林(Turin)杀死火龙格劳朗的故事,我们要注意两个细节:1,格劳朗几乎刀枪不入,唯一的软肋是其腹部,于是图林看准了它的弱点,用剑刺中的龙腹从而除掉了它。龙唯一的致命之处在腹部,屠龙必然攻击其腹部,恰恰是北欧神话非常著名的屠龙模式。在《埃达》的《法弗尼尔之歌》中,勇士西古尔德为了杀死恶龙法弗尼尔,特意在他必经之地挖了一个坑,自己蹲伏其中,当龙从头顶经过时,举刀向上,一击得手。2,屠龙英雄胜利之后的结局。图林虽然杀死了格劳朗,但是格劳朗的唾液和血液都含有剧毒,所以龙倒下不久,图林也中毒身亡,成了一位悲剧英雄。无独有偶,北欧神话里奥丁之子维达在杀死米德加尔德巨蟒后,也不小心中毒,踉跄走出9步后,轰然倒地,与之同归于尽。由此可见,托尔金屠龙故事的模式,和EDDA经中的屠龙模式,几乎完全相同。这当然不能用巧合来解释,只能说明,虽然世界不同神话里的龙有很多种,但是托尔金脑海里浮现的,的的确确,是日耳曼人的龙。(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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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2 22:11:40 | 只看该作者
1.5 关于“瓦里诺双树”
  混沌初开之时,在神的国度“瓦里诺”的山丘上,长出了两棵细细的树苗。在雅万娜的歌声中,它们越长越高,越长越漂亮,最后开出满树鲜花。这就是著名的“瓦里诺”双树。它们交替开花,散发着金光和银光,撒下露珠和雨水。在梵拉的土地上,他们是水和光明的源泉。从此开始了“快乐瓦里诺”的年代,也称“双树年代”。(27)树在托尔金的神话里占居了如此显赫的地位,很难不令人联想到,北欧神话中同样举足轻重的神树“伊格德拉希尔”(Yggdrasil)。无疑,两者不能完全等量齐观。瓦里诺圣树的作用是给予世界水和光明,伊格德拉希尔在北欧神话的作用是连接上中下三界,支撑整个宇宙;瓦里诺圣树是两棵,而伊格德拉希尔只有一棵……但是抛开这些细节的差异不谈,我们还是可以发现它们的共通之处:无论是瓦里诺圣树还是伊格德拉希尔,都在各自的神话体系中拥有独一无二的崇高地位。他们对于各自的世界作出了重要的贡献——没有瓦里诺,世界将没有水和光明,没有伊格德拉希尔,世界将失去存在的“地基”。他们都遭到了邪恶力量的攻击和破坏——梅里克联合蜘蛛怪乌戈利安特,袭击双树,导致双树枯萎,世界陷入一片黑暗;在诸神的末日,伊格德拉希尔也遭到尼德霍等毒龙巨蟒的缠绕侵蚀,最后难逃毁灭的命运。我认为托尔金创造这两棵特殊的树木,应该是受到北欧神话的影响的。(其实,古日耳曼地区一直流行着对树的崇拜,即所谓的“圣林”(Holy Grove)崇拜。在后面的篇幅里,我还要详细的谈及)
  
  1.6关于《魔戒》中的名字
  《魔戒》的世界是一个整体架空的、虚构的世界,里面的许多事物,我们闻所未闻(虽然我在前面已经讲到,其中相当一部分,都可以挖掘出其历史上的渊源),那么,给这些“新生儿”命名,自然是托尔金免不了的任务。对托尔金这样的语言学家来说,创造一些名字应该是信手拈来,在这个领域,他有着最大的创作自由。不过,事实恰恰相反。《魔戒》系列中多数的名字,都是经得起考证,有其来源的。我们在前面已经提到了诸如“Tulkas”、“Wargs”等例子。除此以外,《魔戒》中,人类生息的土地被称作“Middle-earth”(中土或中洲),无独有偶,《埃达》中人类居住之地被称作“Midgard”.《魔戒》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的精灵君主叫埃尔隆德(Elrond),《埃达》中最著名的精灵君主的名字是伏尔隆德(Volund)。如果读者们有兴趣对比《埃达》和《魔戒》篇末的人名索引,还会发现很多类似的情况。
  认为托尔金的人名不是杜撰的,而是有其真实来源(主要是北欧神话、史诗、传奇等)的观点,最直接有力的证据来自魔戒前传《霍比特人》的第一章《不速之客》,在这一章里,先后有13位矮人和一名巫师前去拜访主人公巴金斯,并在他的家里商讨探险、寻宝的计划。这一章的篇幅不长,但是人名众多(包括间接提到的,一共18个人名),而且,由于每位人物登场都要自报家门,这些名称,显得格外醒目,因此,是研究托尔金笔下人名来源的典范。这些名字包括:Dwalin, Balin, Kili, Fili, Dori, Nori, Ori, Oin, Gloin, Bifur, Bofur, Bombur, Thorin Oakenshield,Thrain,Thror,Durin,Dain,Gandalf。Tom Shippey考证了它们的来源,发现几乎全部来自于EDDA诗中的一个片段Dvergata(“矮人的符木”,来自EDDA第一首《女占卜者的预言》),Shippey给出了他们的挪威文拼写,如下:
  N&i, Ni&i, Nor&ri, Su&ri,
  Austri, Vestri, Al&jófr, Dvalinn,
  Nár, Náinn, Nípingr, Dáinn,
  Bífur, Báfur, B&mbur, Nóri,
  Órinn, Ónarr, Óinn, Mi&&vitnir,
  Vigr og Gandálfr, Vindálfr, Þorinn,
  Fíli, Kíli, Fundinn, Váli,
  Þrór, Þróinn, Þettr, Litr, Vitr ...
  Hár, Hugstari, Hlé&jófr, Glóinn,
  Dóri, Óri, Dufur, Andvari...
  Álfr, Ingi, Eikinskjaldi.(28)
  
  非常遗憾我没有找到这部分诗歌的挪威文版本,只能在这里提供英文版作为参考:
  Motsognir was their mighty ruler,
  Greatest of dwarves, and Durin after him :
  The dwarves did as Durin directed,
  Many man forms made from the earth.
  Nyi and Nidi, Nordri, Sudri, Austri and Vestri, Althjof, Dvalin, Bivor,
  Bavor Bombur, Nori, An and Anar, Ai, Mjodvitnir, Veignr and Gandalf,
  Vindalf, Thorin, Thror and Thrain, Thekkur, Litur, Vitur, Nar and Nyradur,
  Fili, Kili, Fundin, Nali Hefti, Vili, Hanar, Sviur, Billing, Bruni, Bildur,
  and Buri, Frar, Hornbori Fraegur, Loni, Aurvangur, Jari, Eikinskjaldi:
  (All Durin’s folk I have duly named,)
  I must tell of the dwarves in Dvalin’ s host;
  Like lions they were in Lofar’s time:
  In Juravale’s marsh they made their dwelling,
  From their Stone hall set out on journeys,
  There was Draupnir and Dolgthrasir, Har, Haugspori, Hlevangur, Gloi, Dori,
  Ori, Dufur, Andvari, Skirvir, Virvir Skafidur, Ai, Alf and Yngvi,
  Eikinskjaldi, Fjalar and Frosti, Finn and Ginnar (29)
  
  “Gandalf”—“Gandálfr”,“Dwalin”—“Dvalinn”,“Ori”—“Óri”……等等,18个名字有17个可以在古老的Dvergata找到原型,这决不仅仅是一个巧合。虽然我们不可能一一举证所有在《魔戒》系列中出现的名字,但是从这次“抽样调查”的惊人吻合率来看,有理由相信,《魔戒》系列中的名字,如果不是全部,至少大部分都不是托尔金的“凭空捏造”,而有其真实来源,且其来源多半指向北欧神话、日耳曼史诗、传奇等等。简单的说,《魔戒》中的名字多半是一些古日耳曼人的名字,其中一部分还在古代的典籍和诗歌中有所记载。
  《魔戒》中名字的特殊性可以给我们以下启示:第一,关于托尔金的写作态度和自身的定位。有很多人认为《魔戒》系列是儿童读物,或者床头小说,假设这种评判成立,那么它完全无法解释,为什么托尔金在小说里,要颇费心血的使用这些大有来历而且古老的名字。它们既不能使小说的情节更加曲折,也不会让故事更加有趣——总之,它们并不能提高小说的“娱乐性”,恰恰相反,如果小说是写给孩子的话,这些古怪的拗口的名字却会增加孩子阅读的困难。使用这些普通读者甚至闻所未闻的名字,需要相当的学术功底。事实上我认为托尔金在创作的时候,根本没有把自己定位于“儿童作家”,而依然是一名牛津大学的语言学教授,他写作的态度,是一丝不苟的。语言学家的天性,常常会不知不觉的渗透到托尔金的写作过程中。一个最好的例子是“Gandálfr”(Gandalf)。刚多尔夫在《魔戒》里是最著名的巫师,身材高大、鹤发童颜、手持魔杖,喜欢《魔戒》的读者对这个形象应该很熟悉。但是,在“Gandálfr”的来源中,也就是“矮人的符木”中,这个名字是一个矮人(Dwarves)的名字。一个矮人是怎样变成巫师的呢?Tom Shippey对此做了精彩的分析(Tom Shippey本人也是牛津大学的语言学家)。在Shippey看来,Gandálfr的第一个音节可以解释为“wand”,相当于“staff”(法杖),第二部分álfr是elf(精灵)的古挪威语拼写。这样一来,Gandálfr这个名字本身就被赋予了某个意义,即“手持法杖的精灵”(staff-elf),所以“刚多尔夫”只能是一个巫师,它不再是一个矮人的名字了。(30)托尔金自己也曾说到:”“一个好名字也给我带来极大的乐趣。我凡是写作时,都从名字着手。给我一个名字、然后由它产生一个故事,通常这顺序是不会倒过来的。”(见《托尔金生前最后一次访问》http://www.daisy.freeserve.co.uk)这样的变化可能会令普通的读者觉得匪夷所思,但是我们不要忘记托尔金的身份,一个出色的古语言学家自然对词的构成极度敏感,语言学家的专业爱好和知识,甚至思维方式影响了托尔金本人的写作,这并不奇怪。我一直强调,托尔金属于“学者型”的小说家,《魔戒》从托尔金自身的定位来看,不是儿童读物,这是一个很有力的证据。
  第二,《魔戒》系列非常强调整体感和真实性。在托尔金看来,《魔戒》是一个精心构筑的整体,而不是一些神话材料的堆积物。因此,他强调小说各个部分的和谐一致,要丝丝相扣,不能有明显的供人指摘的漏洞。在前文我已经论述了,《魔戒》整体上根植于北欧神话的土壤中,依托的是古日耳曼文化背景,那么,在这样的前体下,如果小说出现的人名是拉丁的或者现代的,必然会破坏小说整体感和真实感,显得自相矛盾,这是托尔金所绝对不能允许的。所以托尔金才会精心挑选了这些名字,就是要保障小说(哪怕是细节上的)的和谐一致,要保证北欧神话的整体氛围不被破坏。可以说托尔金的写作态度是相当严谨的。
  第三,最重要的是,从对名字的处理上我们可以分析托尔金在《魔戒》写作中的“雄心壮志”:即一种“补充”、“续写”甚至“重写”古日耳曼神话、史诗、传奇的渴望。托尔金曾经在他的信件中写道:“set myself a task, the arrogance of which I fully recognized and trembled at: being precisely to restore to the English an epic tradition and present them with a mythology of their own.”(31)然而正如Shippey讲的那样,由于古英格兰(基督教以前的)神话几乎荡然无存,托尔金不得不借用属于同一个文化圈的北欧神话来开展自己的创作(毕竟盎格鲁-撒克逊人也是北欧日耳曼人移民)。但是,北欧神话又被称作“被遗忘的神话”或“失落的神话”。由于北欧文化本身在欧洲文化的边缘地位,以及在基督教的扩张中不断受到打压,加之历年战乱对其珍贵文献的破坏(尤其是“30年战争”),流传至今的北欧神话是残缺不全的。即便相对保存完整的冰岛《埃达》,也有很多章节遗失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托尔金对《埃达》有一种特殊的兴趣,甚至曾经亲自动手,严格按照《埃达》的文体,用古挪威语写过两首诗,去补充《埃达》缺失的部分。(Shippey提到,这两首诗的名字是Sigur&arkvida hin nyja and Gu&runarkvi&a hin nyja)但或许感觉这项工程过于繁重,或者自己的作品还不成熟,托尔金一直没有让这两首诗发表。
  现在,问题的关键又回到“名字”上来了。我认为尽管续写《埃达》的努力并不成功,但是托尔金一直没有放弃这个心愿。《埃达》中相当多的名字只出现了一次,便无下文(比如Gandálfr)。对这些一闪而过的名字,我们自然忍不住遐想:他们到底作过什么壮举,可以被人们所传唱?对托尔金而言,这是一个引人入胜的话题,是一个巨大的创作空间。这些古老的名字在托尔金眼中绝不仅仅是一些符号,每一个名字的背后,都(可能)隐藏着一个故事,一段传奇,只不过古老的歌谣仅仅保留了姓名,他们的故事失传了,被遗忘了。托尔金的任务,就是去找回这些名字背后的故事。于是在《埃达》中毫不起眼的Gandálfr,到了托尔金的《魔戒》,变成了智勇双全,声名显赫的巫师,成了小说的核心人物之一。对托尔金来说,这不是捏造,甚至不是虚构,他只是在还原EDDA中失落的故事,还原Gandálfr这个名字本来应该的经历,他是在续写一段残缺的神话,让它完整,让它丰满。从这个意义上说,这些古老的名字,为托尔金补写历史上失落的神话提供了桥梁,托尔金的小说创作,与他构思那两首《埃达》风格的作品的学术行为(恐怕不会有评论家认为托尔金补充《埃达》诗的努力是供人娱乐或给儿童的吧),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他希望自己的写作是一种找回古日耳曼(也是古英格兰的)神话、史诗的严谨的行为,所以,他特意挑选了这些名字而不是别的。因为只有这些古老的名字,才能给予他遐想的空间,才能肩负起这神圣的使命。所以,对《魔戒》名字的讨论,不仅是为了证明,“名字”增加了小说的“真实性”,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作者非同一般的写作态度和还原古老的、失落的神话的愿望——对某些认为《魔戒》浅薄、轻浮的人来说,这是一种很好的反驳。
  
  1.7 两个值得注意的细节
  除了以上谈到的这些,托尔金在创作过程中也注意在情节模式、叙述手法等方面与北欧神话的传统相一致。我在这里举两个例子:
  《霍比特人》第二章《霍比特人初试锋芒》有如下情节:夜间出行的主人公巴金斯和13个小矮人被森林里的3个巨人俘获,众人的性命危在旦夕。巫师刚多尔夫乔装巨人的声音挑起了他们的口角,巨人们吵闹不休以至于忘记了时间流逝,不知不觉天亮了,第一束阳光升起的时候,巨人们变成了石头,矮人得救了……(32)这个故事本身似乎没有非常特别的地方,但是笔者在初次阅读的时候仍然禁不住疑问:既然刚多尔夫是一个法力强大的巫师,为什么托尔金不安排他直接用法术去战胜这些巨人而要如此大费周折?即便刚多尔夫不是稳操胜券,但对于一个法师而言,用魔法打倒敌人应该是最通常的选择,他起码应该有所尝试。通过查阅一些资料,笔者的疑惑意外的在《埃达》的一首诗歌中得到了答案。
  《埃达》第10首《阿尔维斯之歌》,其大致情节是:雷神托尔与一个素昧平生的矮人阿尔维斯不期而遇,惊悉此人居然谋求托尔的女儿为妻,托尔怒火中烧,但迫于身份和礼节,又不能当面发作。于是托尔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考验此人的学识,不料阿尔维斯对答如流。但托尔的真实意图不在于此,他的目的是为了拖延时间,不让矮人回到地下。等到太阳升起,托尔“未来的女婿”便化作了石头。(33)
  把《阿尔维斯之歌》和《霍比特人初试锋芒》的情节归纳起来,我们可以发现其中的一致性:1,主人公的对手都是有致命弱点的,这个致命弱点是一见到阳光会变成石头。(在讨论矮人和精灵的部分里,我已经讲到了出于情节的需要托尔金把北欧神话里原本矮人怕阳光的特性“转嫁”给了巨人,所以,两个作品的对手分别是巨人和矮人了)2,出于某种限制,主人公不能或不愿直接的打击对手。3,作为替代的方式,是不断和对手说话,分散其注意力,拖延时间,最后,用阳光来打败他。虽然,这两段故事在枝节上肯定有所不同,但它们基本属于一个情节模式(也是北欧神话里非常经典的模式)。那么,托尔金让刚多尔夫用如此“迂回”的手段(甚至是与巫师身份不符的手段)打败巨人,就不能仅仅理解成让故事更曲折,更富乐趣,恐怕还有让小说更具北欧神话风格的用意。进而,这样的安排,我们可以理解为从细节上增加整个《魔戒》体系的“真实性”。
  
  在《霍比特人》中还有一个曾经让我疑惑的细节。第5章《毕尔博喜得魔戒》中,从P48-P52,出现了大量的毕尔博和古鲁姆猜谜语斗智的内容。两人轮番出谜语考验对方,小说这部分出现的谜语,多达10个。首先,如此大篇幅的猜谜的情节在笔者以往接触的小说中十分罕见。其次,客观的说,这些猜谜的描写,并不是小说这部分情节发展所必需的,甚至有累赘之嫌。一些托尔金的批评者还可以此作为该小说“幼稚”的罪证。但是随着对北欧神话了解的深入,笔者发现,猜谜本身,就是北欧神话讲述故事、推动情节发展的惯常手法,猜谜的例子,在《埃达》中比比皆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参见《埃达》之《巨人瓦弗鲁尼尔之歌》)。中文《埃达》的翻译者石琴娥女士这样写道:“……诗篇中常常出现智慧的竞赛,即解答或猜谜。猜谜这种轻松活泼的智力测验在当时的北欧和日耳曼地区广泛流行,并且往往同命运或预兆联系起来,因而显得十分生动。”(34)此时审视托尔金笔下“猜谜”的情节,便不再显得突兀。虽然孤立的看,长达数页的猜谜的对话或许并不十分必要,但是,托尔金此刻的用意,和他套用《阿尔维斯之歌》中矮人变作石头的情节本质上是相同的:不仅仅是为了赋予小说某种特色,更重要的是,这样做可以(哪怕单纯是细节上)让小说更像一个第道的北欧神话故事,让小说的人物,更像是那些在古老诗篇中出现的角色——简而言之,恰恰是为了强化一种“真实性”。
  
  对于《魔戒》这样的宏篇巨著,笔者不可能举证出所有小说中和北欧神话的关联,但是,从上面的这些材料,已经可以证实我的最初印象,即《魔戒》总体上依托于某个历史上真实存在的神话——这个神话是北欧日耳曼神话。我们不能被神话光怪陆离的外表所迷惑,进而认为它必然是草率的或者幼稚的。托尔金不会否认《魔戒》的神话色彩,但在他眼中,神话是一种真实的存在,他恰恰在极力避免一种“凭空的捏造”。托尔金无时无刻不在试图令他的神话更真实鲜活,试图让人们真的相信,这是古老北欧神话在另一个时空的变体和复活(应该承认这样的努力是相当成功的)。我们要反驳那种认为《魔戒》系列荒诞虚谬的指责,首先就要证明,其神话来源的真实性和文化背景的真实性,进而,我们还发现了《魔戒》某种程度上肩负着托尔金续写,以《埃达》为代表的失落的日耳曼神话、史诗的职责——这已经不能用“儿童读物”的评价来搪塞了。下面,我将换一些角度,来进一步分析《魔戒》的真实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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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2 22:13:28 | 只看该作者
2,关于《魔戒》的语言
  魔戒在显著的特色之一,在于托尔金为了这部小说,专门创造了若干种新的语言。根据学者们的考证,《魔戒》中可以确定的特殊语言,一共多达15种,即:
  昆雅语(Quenya)─远古的语言
    辛达语(Sindarin)─高贵的语言
    阿登奈克语(Ad&naic)─努曼诺尔(Númenor)的国语
    西方语(Westron)─通用语
    帖勒瑞林语(Telerin)─海精灵的语言
    多瑞亚林语(Doriathrin)─露西安(Lúthien)的母语
    各种人类语言(Various MannishTongues)
    南多林语(Nandorin)─绿精灵的语言
    古辛达语(Old Sindarin)─古精灵语和灰精灵语之间的语言
    爱克林语(Ilkorin)─消失的语言
    雅维瑞语(Avarin)─总共六个单字
    凯萨德语(Khuzdul)─矮人的秘语
    树人语(Entish)
    半兽人语和黑暗语(Orkish and the Black Speech)─为了基本生活需求而发展的基本语言
    主神语(Valarin)
    古精灵语(Primitive Elvish)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魔戒》中的上述语言不是对英语的简单修修补补,而是与之差别甚大,英语世界的读者,面对这样的语句,如果不借助词典(事实上,也确实有这样的关于托尔金语言的词典),会完全无法理解。以几个昆雅词汇和英语词汇的对比,我们来看看它们的差别:
  蜡烛(candle)── liikuma
  酒、饮品(drink)── sukya
  喝酒的容器(drinking vessel )——sungw
  精灵(elf )——quende
  微小、一点(little)── titta
  瞧!看!(look)── yee
  老化(old) ——yaara
  让人欣喜(rejoice)── valina
  海洋(sea)── Oo, Raasa, ear, earen
  ……可以说,昆雅语和英语完全是不同的语言。
  我们还注意到,几乎“魔戒”世界的每个种族,不论是人类、精灵、矮人、神、兽人、树人,等等,都有自己的语言。不过为了不让《魔戒》小说成为一部“天书”或语言学辞典,托尔金有意的减少了这些特色语言的出现次数。我们很多时候只能看到一些片段。比如黑暗語(Black Speech),在小说中仅仅(当然也是很重要的)出现在魔戒的刻字上(那一句著名的“一枚戒指禁锢众戒,昏暗无光。”便是用黑暗语书写的)。又如树人的语言,在小说中也只是出现了几个句子。但是我们不能因此断定托尔金为《魔戒》创造的语言是草率的或拼凑的。虽然它们在《魔戒》里出现的不多,但是,托尔金在自己的笔记中留下了大量关于《魔戒》语言的材料,其中一些已经陆续出版。正是从这些材料中我们才能了解更多的细节,才会发现托尔金为之付出了多少心血。事实上早在1915年,托尔金便在他的笔记中以芬兰语为基础,构思一种古老优雅的语言——Quenya(而魔戒于1954-1955年出版)。在其后的几十年中,托尔金不断的为矮人、树人、兽人等等创造出一种又一种语言,并且不断的修订这些语言。根据现有的研究,魔戒中的15种语言,有两种(昆雅语与辛达语)资料最为详实,有丰富的词汇和完整文法,可以满足一般日常的听说读写;另外8到10种语言具有最小限度的实际内容,只是无法实际使用的,最后还有若干种语言的断简残篇。
  以昆雅语为例,我们来看看托尔金自创的语言严谨到了什么程度:
  昆雅語,亦稱高等精靈語,它可以追溯到1915年。那時,年僅23歲的托爾金編輯了「昆雅詞典」,歷史上第一份精靈語詞彙列表。幾近成熟的昆雅語出現在一九三零年代,但即使托爾金下筆《魔戒》的時候,他還是在做許多小更動。在托爾金的一生中,他一直在改進高等精靈語,按照他的兒子克里斯多福的說法,那是“他理想中的語言,他心中的語言”。
  昆雅语的发音:
  昆雅语中共有五个元音,a、e、i、o、u,各有短音与长音;长音元音标有重音的标记:á、é、í、ó、ú。元音a非常常用。这些元音的音色较类似于西班牙语或意大利语的系统,而不是英语的。双元音(diphthongs)有ai、au、oi、ui、eu、iu。子音(consonants)大多数都和英语中的一样,主要的例外是发丝音(sibilants)辅音:Church里面的ch音都没有出现,joy里的j音也没有,而昆雅语中有类似于德语中的ich-Laut的音,托尔金拼为hy(例如hyarmen「南方」),用来取代sh、zh。昆雅语中也没有th音。c永远发k的音。总之,昆雅语的语音体系很严格,给予了这个语言很明确清晰的风味。
  昆雅语的词:
  名词:
  昆雅语的字尾变化有九种或十种格(cases),即:主格,与格,属格,所有格,位置格,向格,夺格,助格,关系格。还有四种单复数形,即单数形(singular)、复数形(plural)、表分复数形(partitive plural)和双数形(dual)。英语会在名词前面使用介系词,但昆雅语反而常常会替名词加个字尾。
  冠词:昆雅语中有一个定冠词i,等同于英语的“the”。没有类似于“a”的不定冠词。
  动词:大多数的昆雅语动词可以被分为两类。比较少的那一类可以被称为基础(或原始)动词。这种动词的词干相当于一个没有其它附加字的基础原形。第二个比较多的那一类昆雅语动词可以被称做是A形动词或衍生动词。它们都出现-a的元音结尾。已知的昆雅语时态共有五种:不定过去式、现在式、过去式、完成式和未来式。
  形容词:许多昆雅语的形容词都是以元音a或&结尾。形容词在单复数形上与其描写的名词相符。形容词的加强语气或最高级是由加上前缀an-得来的。
  分词:现在(或主动)分词:在英文中,分词来自于相对应的动词词干再加上字尾-ing。相对应的昆雅语字尾是-la。过去(或被动)分词,在昆雅语中,大多数的过去分词来自于相对应的动词加上字尾-na或-ina。
  限于篇幅,在这里不能详尽介绍昆雅语的特点,更不用说托尔金创造的全部语言了。但是我们仍然可以看出托尔金创造的语言绝非儿戏,是比较成熟的。要构筑这样的数种语言,不但需要扎实的学术功底,而且需要大量精力。为什么托尔金要自创新的语言呢?首先,这与我在前面提到的托尔金对自身的定位是一致的。托尔金是一位学者型的小说家,而不是某些人认为的那样,是一个儿童作家,语言学家的天性,会不自觉的渗透到写作过程当中,影响小说的特色。更重要的是,这样做可以增加整个《魔戒》的“真实性”。托尔金的《魔戒》是一个完整的世界,既然小说的背景是古日耳曼文化的,神话的来源是古北欧的,那么小说中的精灵、矮人等等自然就不能说一口流利的现代英语,他们必须拥有与之身份相符的语言。创造这些语言,那怕它们真正出场的机会不是很多(毕竟要照顾普通读者的需要),也能让小说的各个环节更加和谐,更令人信服。在更深的层面上看,虽然《魔戒》世界肯定是虚构的,但作者极力要让它看上去“应该”是真实的。一个语言学家眼中,一个真实的世界必定离不开一套同样真实的语言体系。就好像现实中一个民族有自己的语言那样,小说里一个“假设存在”的民族也应该有相应的“假设存在”的语言。然而,矮人、精灵或者努美诺尔人在历史上的确从未出现过,要实现这样的目标,托尔金不可能借用任何一门现存的语言,只能另起炉灶为他们量身订做。问题是如果《魔戒》仅仅是一部小说,托尔金其实没有必要大费周章诚惶诚恐的为这些虚构的民族们编绘语言——读者没有这么奢侈的要求。这些深奥的语言恰恰说明了《魔戒》在托尔金心目中不仅仅是小说,而且是失落的神话、庄严的史诗,《魔戒》本身的严肃性与托尔金的使命感要求他必须这么做。(35)
  
  3,《魔戒》中的酒
  我最初计划用一部分篇幅讲述《魔戒》在神话以外与古北欧人真实生活风俗的联系性。但鉴于牵涉的内容过于庞大,在这里我只能谈论一个话题,那就是《魔戒》中出现的酒的种类。明确提到种类的地方不是很多,我找到了以下几处:
  1,《霍比特人》第一章《不速之客》中,毕尔博招待矮人所用的酒。矮人们点名要啤酒(包括黑啤酒和淡啤酒),刚多尔夫要的是红葡萄酒。(36)
  2,《霍比特人》第七章《奇怪的住处》,贝奥恩招待毕尔博一行用的是蜂蜜酒。(37)
  3,《魔戒》第一部之《生日庆典》,几个霍比特人在斗嘴时说:“就在这地方,有人哪怕自己住的是黄金洞府,也不肯招待朋友一杯啤酒。”(38)
  4,《魔戒》首部之《跃马客栈》,客栈的顾客喝的都是啤酒。(39)
  5,《魔戒》第二部之《土崩瓦解》中,在萨茹曼被攻破的城堡,霍比特人招待朋友用到的是啤酒和葡萄酒。(40)
  6,《魔戒》第三部之《重兵压城》,法拉米尔从战场返回刚多后,喝的是葡萄酒。(41)
  也许读者会觉得上述内容再普通不过了,但是,想象一下,故事的主角们的时代大致相当于欧洲中世纪早期,并不同现代人一样,在超市可以买到世界上各种酒品。上述的例子中,啤酒出现了4次,葡萄酒出现了3次,蜂蜜酒出现了1次。这说明了什么?
  不同地域,不同民族,有其自身的酒文化。欧洲传统葡萄酒产地在环地中海一带。北欧、中欧日耳曼人地区由于气候原因,不适宜葡萄种植和葡萄酒酿造。因此,北欧人没有饮用葡萄酒的习惯,他们自己酿制的酒类,是啤酒和蜂蜜酒。葡萄酒是后来随着贸易的发展,逐步引入北欧地区的。所以,在《魔戒》最常见的酒类是啤酒而不是葡萄酒。
  石琴娥女士在《埃达》序言中曾经介绍:“就是当时崇尚的奢侈享受。一般人喝麦酒,贵族喝蜜酒。”(42)介绍13世纪冰岛文化的《斯德龙时代》这样写道:“那时候没有很多种类的酒供人选择。人们都是买了麦子来酿蒙加托(啤酒的一种)。啤酒和蜂蜜酒是从国外进口的。至于葡萄酒,那除了有权有势的人们以外,一般人显然是享受不到的。”(43)北欧人可以接触到的3种主要酒类:啤酒、蜜酒、葡萄酒中,前两者可以自己酿造(冰岛由于气候更加恶劣,蜜酒、啤酒尚需部分进口),而后者完全依赖进口。在啤酒和蜜酒中,啤酒是最普及的,也是平民所能够享受的,蜜酒是贵族用。葡萄酒既是外来的,又是奢侈品。我们再来详细分析一下上面的几个例子。《魔戒》啤酒出现次数最多,是因为啤酒在北欧日耳曼人地区最为流行。毕尔博家以及萨茹曼的城堡既有啤酒,也有葡萄酒,是因为他们非常富裕而且商业上相当便利,可以买到稀少的酒类(毕尔博是当地有名的富翁,而萨茹曼几乎相当于一位领主),刚多皇宫藏葡萄酒也是如此——相应的,小说中斗嘴的霍比特人属于平民,而跃马客栈的顾客绝大多数也仅仅是些“下里巴人”,于是在这些地方我们只能见到啤酒。小说中的贝奥恩生活富裕,但是他处在半隐居状态,几乎不与外界交往,所以,他用的酒是蜜酒(比啤酒档次高)但没有葡萄酒(无法从外界“进口”的缘故)。经过这么一番考察,我们发现看似不起眼的酒的种类,在《魔戒》中其实也是按照古日耳曼地区的真实情况来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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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2 22:16:05 | 只看该作者
三 《魔戒》中的巫术
  
  3.1国王崇拜与国王治病
  
  毫无疑问,“国王”在《魔戒》世界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不论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埃尔隆德、阿拉贡,莱戈拉斯、塞奥顿,还是反派的九位戒灵,他们都拥有君主身份或王室血统。一般读者可能很容易接受他们是英勇的统帅或精明的政治家这样的事实,谁又会感觉到,从小说对他们的描写上还体现了一种带有巫术性质的“国王崇拜”?
  我们首先要明确一点,《魔戒》故事的年代,约等于欧洲中世纪早期。因此不能用现代的标准去衡量这些发生在“古代”的故事。在今天看来,国王的职责很明确,大概相当于国家元首或“最高行政长官”,然而对于古人来说,国王的职责要复杂很多。
  弗雷泽在《金枝》中曾经谈到,在古代,国王的作用并不像今天那样单纯,王位称号常常和祭司职务结合在一起,即所谓的“祭司兼国王”。从澳洲的酋长到非洲的土王,弗雷泽列举了大量事实作为证据,限于篇幅,这里不能一一引用。但是我们要注意一点,弗雷泽特别强调了“关于国王具有巫术或超自然的法力,能使土地肥沃并赐给他的臣民以其他利益的这种信仰,看来很可能是从印度到爱尔兰所有雅利安人种的祖先们所共有的,而且至今还在我们的国家中清楚的留下了它的遗迹。”(44)由于古代国王的这种特殊身份,由于一个好的国王能让“人们适时而生,且健康长寿。农夫们播下的每一粒种子都会有收成。孩子们都不会死掉,也绝无畸形儿诞生”(45),而一个坏的国王会导致自然灾害、粮食歉收、人口凋敝——自然会产生一种特殊的,并非政治意义上的“国王崇拜”。国王个人的命运被直接的与国家命运联系起来。举例来说,假设一位国王的脚趾发炎了,那么人们会相信,王国的某一部分可能会遭遇水灾,假如一年中国王都多病,那么这一年的粮食就会歉收——反之亦然。
  弗雷泽进一步指出,基于这样的“原理”,古代社会普遍存在一种匪夷所思的风俗,即“杀死国王”。既然国王自身的状况牵涉到了国家、人民的福祉,当时的人们不能不给予“关注”。一个很明显的矛盾是,再英明的国王也免不了生老病死。当国王上了年纪,开始衰老,开始多病,国家也会遭遇灾难。于是普遍的做法为:在国王刚刚露出衰老或昏聩的迹象时,便废除他甚至杀死他,让一个年富力强的新国王登上王位——总之,绝不能让国王在疾病中寿终正寝。这样一来,王国才不会因为国王的衰退而衰退。柬埔寨的水王和火王是不能自然死去的。他们谁要是得了重病,长老们认为不能康复,就会让人把他刺死。刚果人认为如果他们的祭司自然死去,世界就要毁灭,因此在他生病可能要死的时候,他的继承人就去他的屋子将他打死或勒死。费雷泽特别举到了古代北欧的例子:古代瑞典国王只有9年任期,然后他们会被人杀死或请人替死。据说瑞典国王奥恩,一连几天祭奠奥丁,最后神告诉他只要他每隔9年拿自己一个儿子献祭,他就可以活着。他于是献祭了9个儿子,如果不是瑞典人阻止他,他还要献祭第10个。另外一个关于奥丁被篡位的传说讲述奥丁的某些行为激怒了众神,他们剥夺了他的职权并放逐了他,另立了一个名叫奥勒尔的巫师来代替。巫师在奥丁的宝座上行使了10年权力,直到奥丁结束放逐,会来推翻了他。由于神常常是传统的迷雾中放大的人,因此可以推定这个北欧神话的片段很可能说明了一个古老的史实,即古代瑞典国王每任9年或10年,然后让位,让别人替他为国家而死。(46)
  让我们回到《魔戒》。小说中出现的国王很多,但是介绍最为详细,也是最为重要的是冈多诸王。冈多人是努美诺尔人的后裔,在人类中,这一支和神(梵拉)最为接近。努美诺尔人有两棵神赠与的白树,来自于著名的“瓦里诺双树”,于其宗教有特殊意义。努美诺尔触怒了神而城沉入海底时,埃伦迪尔和两个儿子带领9条船幸免于难。埃伦迪尔成为流亡努美诺尔人国家——冈多的开国君主。埃伦迪尔逃离时特意带走了一棵“圣树”的树苗,种植在皇宫外,成为后来冈多的镇国之宝。因为小说中我们没有发现一个独立的祭司阶层的存在,于是我们只能推论,埃伦迪尔以及历代冈多国王想必承当了侍奉白树的使命,也就是兼有了祭司的身份。
  《魔戒》第三部有一个我认为关于国王崇拜的典型例子。《魔戒》故事发生时期的冈多,王室情况比较微妙。占有冈多王位的是世袭的“摄政王”德内豪(冈多原国王战死沙场后,没有适当继承人,其宫廷总管占据了王位,称“摄政”),与此同时,阿拉贡是原正统王室后裔,从血缘上看,有资格得到王位。可以说这个国家有两位国王。在《冈多都城》一章里,冈多尔夫和皮平来到冈多,希望王国做好与魔王军队交战的准备。这时候冈多城内的景象,小说是如此描述的:“随着岁月的流逝,城堡已日趋凋零,居民至少已减少了一半。……眼下这些房子已经冷冷落落,宽阔的人行道上廖无人迹,门厅里没有说话声,也无人从门口或窗户上向外张望。”(47)完全是一片破败景象。而此时的摄政王德内豪,小说的描写是“一位老人”,傲慢、多疑,但尚不失君王的身份。当敌人大军压境,冈多军队首战失利,撤回城堡,王子法拉米尔身负重伤,这时候德内豪是“一言不发”,“脸色灰白”,“比他儿子更像死人”。随后,冈多陷入重围,敌人开始攻城,战况日益紧张,人们的士气越发低落。而德内豪整天坐在儿子身边,不再管守城的事,相反,巫师冈多尔夫肩负起了指挥军队的任务。此时小说笔下的德内豪,已经“似乎一下子苍老了”,“坚定的思想已经动摇”,脸上淌着泪水,几乎是一个要垮了的人。敌人察觉到了冈多士气低落,后续部队源源不断,攻势更加猛烈,城堡最外围的城墙吃紧,这时候的德内豪不仅无心抗敌,反而要求他的仆人架起柴堆,准备自焚!当皮平惊恐万分的寻找刚多尔夫拯救德内豪,冈多城恰恰到了最危险的时刻,城门被攻破了,就在此时,罗翰国王奥塞顿率领援军赶到了战场。《魔戒》对他的形容是“高达而气度不凡”,吹起冲锋的号角时,居然将号角吹裂,战局也立刻变化。而此时刚多尔夫返回皇宫,只救下了王子法拉米尔,德内豪终于自焚惨死。但是不久,奥塞顿也壮烈的死于戒灵纳芝戈尔君主之手。战役渐渐复转为对刚多不利,最后在中午时分,阿拉贡率领他的部队乘船赶到,终于将敌人打得落花流水,拯救了刚多。
  我对这场战役的描述可能过于复杂了,为了便于分析和理解,可以把这个过程归纳如下:
  
   战局 国王
  开战以前 刚多士气低落,一片吊败迹象 “老人”德内豪,傲慢,多疑
  首战失利,部队撤回城堡 德内豪一言不发,像个死人
  冈多被围,敌人攻城 更显苍老,不理政事
  防御吃尽,城门被攻破 德内豪精神“失常”,准备自焚
  战局出现曙光 奥塞顿率军增援
  战局转为对冈多不利 奥塞顿阵亡
  冈多反败为胜,敌人全军覆没 阿拉贡率领部队赶到战场
  
  如此一来,国王和战局进程的关系应该比较明显了。整个战役的走向,几乎都是几位国王的表现和他们出场的时机决定的。这难道仅仅是巧合吗?同时,小说对德内豪之死的处理,用一般读者的眼光看,于情于理,是很难圆满解释的。冈多并没有沦陷,军民还在抵抗,为什么在皇宫很安全的德内豪就要急着自尽呢?为什么前面还颇有君主风范的德内豪,一到关键时刻,偏偏就“精神失常”了呢?
  我认为对冈多战役的描写体现了“国王崇拜”的两大原则,即国王命运直接等同于国家命运,“杀死神王”以避免国家随之衰落。德内豪是既年老有衰弱昏聩,奥塞顿是年老但不失英勇,阿拉贡则是既勇敢睿智又年富力强。这三位国王几乎成了冈多战役的晴雨表。德内豪在位的时候,人民士气低落,战况每日愈下,冈多难免覆亡的命运。奥塞顿登场初步扭转了战局,带来了一丝希望。最后阿拉贡的出现令冈多反败为胜,他拯救了冈多的命运。这样的一一对应很难用巧合来解释,其中应该隐含着“国王命运直接等同于国家命运”的原则,这种原则是超自然的。也就是说即使冈多拥有10万雄兵,只要德内豪在位,也必然失败。
  至于德内豪、奥塞顿的死,我认为体现了“杀死神王”的原则。用情理或逻辑来判断,德内豪的自焚是没有必要的。不过既然德内豪糟糕的个人状况已经从根本上影响了国家、战争的命运,那么,潜台词告诉我们:国家、人民不允许德内豪苟且偷生、寿终正寝——这会导致冈多的毁灭,德内豪必须去死,把王位交给年轻的继承人(阿拉贡)。所以小说里的德内豪绝无可能死在病床上,他选择了如此惨烈的方式了却一生,本质上,和柬埔寨的长老杀死水王、火王的“理论依据”是一致的。奥塞顿的情况与之类似,虽然奥塞顿比德内豪清醒英勇,但他也毕竟是一个年近迟暮的老国王了,他已经不能担负身上的重担,所以小说选择了让他战死疆场的方式,把王位移交给年轻的王子伊奥默尔。而伊奥默尔、阿拉贡一旦继承王位,果然立竿见影,挽救了冈多、罗翰两个王国的命运。“杀死迟暮的国王,把王位转交给朝气蓬勃的继承人,就能够挽救国家覆灭的命运”,这种思想现代人会觉得匪夷所思,但对于《魔戒》所在的那个时代,这却是天经地义的。
   国王治病是另一个例子。《魔戒》中国王治病出现过两次。第一次在《魔戒》第一部之《逃亡津渡》。弗拉多被戒灵的魔剑砍伤,性命垂危,阿拉贡治病的方法是首先对伤人的魔剑念了一段“咒语”,然后用一种特殊草药(注意它的名字,“王箔草”,KINGSFOIL)煮的药汁清洗伤口。阿拉贡的治疗起了作用,但仅仅是缓解的作用,并没有治愈伤口。第二次出现在冈多战役胜利以后,法拉米尔、伊奥温、梅利三人同样被戒灵所伤,冈多的医生束手无策。这时候刚多尔夫建议让阿拉贡来给病人治疗:“只有阿拉贡来了,躺在医疗室的病人才有希望治愈。冈多那个聪明的女人伊奥蕾斯曾这么说过:‘国王济世妙手回春’,所以我们能找到名副其实的国王。”(48)阿拉贡治疗的时候,向医生要来了王箔草(而医生坚持认为这种草没有任何治疗的功用),这一次阿拉贡药到病除。于是阿拉贡治愈了病人的事迹传遍了全城,成为了他作为国王合法性的依据之一。(“这一消息很快就从医疗室传出:国王确实回来了,他已来到他们中间,战争结束后来治疗病人了。”)(49)
  有三点值得注意:1,阿拉贡的治疗能力是他特有的。冈多的医生束手无策,甚至法力强大的巫师刚多尔夫也无能为力,只有阿拉贡可以治愈他们。2,所用的药材“王箔草”很特殊。根据《魔幻家族》的解释,王箔草又被称作“君王的叶子”,只有努美诺尔的君王才拥有它神奇的力量(38)。因此,只有阿拉贡(努美诺尔王室后裔)才能使用它,一般人看来,这只是普通的叶子,没有任何治疗作用。3,疗效前后的巨大区别。第一次治疗,同样的药草,同样的伤口,阿拉贡只是缓解了症状而已。第二次治疗,却妙手回春,药到病除。原因在于,第一次治疗时德内豪还在冈多的王位,阿拉贡虽然有王室血统,但还不是真正的国王,因此,王箔草只发挥了部分效力。第二次治疗,德内豪已经自焚,阿拉贡成为了真正的冈多国王,名实相符后,药草的威力就完全发挥出来了。
  这样的“原理”用我们现代的思维是无法理解的,然而,在前面讲到的“国王崇拜”的背景下,这是很自然的事情。古代的君王被赋予了一种祭司乃至巫师的身份,国王血统本身被认为具有一种超自然的“魔力”。弗雷泽就列举过这样“国王治病”的范例:“对于我们英国国王们的经久不衰的迷信之最后的遗迹,可能就是认为他们的接触可以治疗腺病。故而这种疾病又被称作‘国王的病魔’。伊丽莎白女王常常进行这种治疗作为对人们的馈赠。1633年的施洗约翰节那天,查理一世在荷利路德的皇家小教堂里一举就治疗了一百名患者。然而,到了他的儿子查理二世时代,这种做法又得到了更大的盛行。据说,查理一世在位期间,他触摸了近10万名腺病患者。……法国国王也宣称他拥有用触摸方式为人治病的‘天赋才能’。……通加的酋长被人相信可以通过触摸他们的脚来治疗腺病或肝硬化。”(50)
  综上所述,《魔戒》中的国王不仅仅是现代意义上的行政首脑或军队统帅,通过对种种“蛛丝马迹”的分析,我们发现他们还具有一种非常古老的巫术性质的功能,他们拥有超自然的力量,他们的状态和国家的命运直接相关,他们是王国的象征,他们的身上还残留着巫师或祭司的血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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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2 22:17:00 | 只看该作者
3.2对树的崇拜
  
  树在魔戒世界有一种很特殊,甚至很神秘的地位。从给予世界光明和水的“瓦里诺双树”,到冈多白树,再到范冈森林的树人(ENT),小说似乎对树木特别青睐,我认为这不仅仅是一种偏爱,而且反映了一种古老的对树木的崇拜。
  弗雷泽曾经这样写道:“在欧洲雅利安人的宗教史上,对树神的崇拜占有重要的位置。这是非常自然的。因为在历史的最初时期,欧洲大陆上仍然覆盖着无垠的原始森林,林中分散的小块空旷地一定像绿色海洋中的点点小岛。……雅各·格林对日耳曼语‘神殿’一词的考察表明,日耳曼人最古老的圣所可能都是自然的森林。无论当初情况是否确实如此,所有欧洲雅利安人的各氏族都崇拜树神,这一点则是已经很好的证实的了。”(51)我这里举出“树木崇拜”的几个特征:第一,古人认为世界万物和人一样,有生命,有灵魂(即“万物有灵”思想),树木也不例外。在树林中必然有某种树的“精灵”存在。第二,某些具有神圣性的树木对人们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弗雷泽花了大量篇幅讲到了古日耳曼人的“圣林”(Holy Grove)。日耳曼人和拉丁人或希腊人不同,他们没有专门的神庙,他们的祭祀活动往往在一片森林中进行,这样的森林具有神圣性,被称作“圣林”。圣林的兴衰往往牵涉到这个部族,甚至国家的兴衰。罗马人也有类似的情况。罗马城中的罗穆路斯无花果树被认为预兆着帝国的命运,甚至它枝干的凋枯也会引起全城的恐慌。(52)最后,是由这种崇拜衍生的对伐木的禁忌。首先,由于树木是有感觉的,因此,砍伐树木要尽可能“温柔小心”,以免触怒树木遭到报复。《金枝》甚至举例道中非的巴索格人在砍树以前要通过巫师举行仪式和树木结成兄弟。其次,对于那些有着特殊意义的树木,则是绝对禁止砍伐的。在安提卡,有一座阿波罗的圣林,一条法律规定,任何人只要砍伐了圣林的树木,或者拿走了其中的木柴,甚至几片树叶,都会受到惩罚。如果犯人是一位奴隶,他必须交纳实物作为罚款,如果是一位平民,则交纳一笔罚金。而由于“圣林”对日耳曼人的重要,古日耳曼人的法律规定,要严惩剥去活树树皮的人。发现这样的罪犯,则将他的肚脐挖出钉在受他伤害的树上,然后赶着他绕着树转圈,直至其肚肠完全绕在树干上为止,也就是“一命偿一命”。(53)(由于篇幅的限制,很多例证就不一一列举了)
  回到《魔戒》,小说中的“瓦里诺双树”、“努美诺尔白树”、“冈多白树”其实体现了一种巫术思想,即“神树”的命运与国家的命运息息相关。我们看到,瓦里诺双树繁茂时,世界充满光明和雨水,双树被梅尔克摧毁,世界就陷入了一片黑暗,神的国度也开始衰落。努美诺尔白树繁茂时,努美诺尔国风调雨顺,气候宜人,而白树被砍倒后立刻变得乌云蔽日,狂风骤雨,努美诺尔最后沉入了大海。至于“冈多白树”,在德内豪统治时期已经完全枯死,相应的,王国也是一片行将就木的迹象,而战胜索隆,阿拉贡即位以后,居然从枯死的树木旁边长出了新苗,而且仅仅数月,新生的白树便花满枝头。这种神秘的联系是无法用巧合来解释的,可以说,冈多都城矗立的白树与古罗马城的罗穆路斯无花果树性质是完全相同的。
  至于《魔戒》中的树人(ENTS),一般读者理所当然的认为这是托尔金富有想象力的凭空创造,然而,从《金枝》所体现的事实来看,古人当中,认为树有灵魂,认为森林中有某种超自然力量,或曰树精,或曰树神——是天经地义的。特别对于生活在森林环绕中的古日耳曼人来说,更是如此。我要特别谈到小说里树人的树种问题。古日耳曼人特别强调对橡树的崇拜。橡树被认为是专门献给雷神托尔的,被认为具有强大的繁殖能力,可以降雨并使大地丰产。古日耳曼人的“圣林”,其主要树木也是橡树。(54)《魔戒》中的树人恩特似乎是由若干树木种类构成的,而且小说很少直接提到他们的种类。但是,仍然有一些蛛丝马迹可循。《魔戒》第二部之《勇闯敌巢》,在罗翰人与索隆大军激战时一支由树人组成的军队前来增援。战役结束后,奥塞顿、刚多尔夫等人穿过树人组成的“森林”前去伊森加德时,精灵莱戈拉斯这样形容他眼中的树林:“我从没见过这样怪的树。我见过许许多多橡树,看见他们从小树长成老树。我真想现在抽空去那里走走,它们会说话,总有一天我会理解它们在想些什么。”(55)虽然小说中恩特种类并不单一(比如还包括柳树),但是,从这个细节可以看出,那支树人军队的主力还是橡树。小说的情况与历史上日耳曼人的习惯是比较符合的。
  我们最后来看小说中关于伐木的描写。恩特之所以起事攻打萨茹曼的老巢伊森加德,不是为了拯救中土人民于水火,而“仅仅”是因为萨茹曼的爪牙砍伐了范冈森林。“仅仅”是砍伐了森林,伊森加德便遭到了众多树精的报复,落了个覆灭的下场。在树精军队支援罗翰人之后,他们没有立刻离去,而是留在原地成为了一片新的“树林”。罗翰人准备火化战场的尸体,但小说这样写道:“烧尸体的柴火哪有那么多?即使刚多尔夫事前没有警告过他们,在危难时期切不能动树的皮毛,他们也没胆量拿起斧子去碰怪异的树木。”(56)明明需要大量的木材,但是身边的树林却绝不能动一分一毫,原因在于,这片树林具有某种“holy grove”的性质,伤害了它必遭报复。
  我们还有更具说服力的例子。《魔戒》第二部,阿拉贡,吉穆利,莱戈拉斯三人结伴去寻找失踪的霍比特人。追踪到范冈森林附近时,阿拉贡特别提醒大家:“当心哪!别砍活着的树!”在轮流守夜的时侯,他还特别提醒矮人吉穆利:“记住:在范冈砍活树是非常危险的。也别跑到老远的地方捡死树枝。”在三人准备进入森林的时侯,精灵莱戈拉斯说森林存在着怒气与警觉。吉穆利立刻回答:“没理由生我的气,我没有伤害过它。”当他鼓起勇气走进森林时,小说这样写道——“不过,注意,你的弓得随时绷得紧紧的,我也斧不离手。那可不是用来对付树木的。”他抬头看了看头顶的树,赶紧补了一句,“我只是不愿在毫无戒备的时侯冷不防遇上那个老头。没别的。进去吧!”(57)
  一般的读者对此容易产生两种误会。一种看法是:吉穆利等人过于天真幼稚了。他们居然认为树可以听到他们的说话,砍伐活树是非常危险的行为。他们的表现似乎与其英雄的身份不符。另一种看法是,吉穆利等人自觉的保护树木,反对乱砍乱伐,他们是一些环保主义者。(这个说法仿佛能够自圆其说,但放在《魔戒》的整体氛围中衡量,就显得滑稽可笑了。)其实,小说的这些描写,体现了吉穆利等人头脑中的某种“巫术思想”,即树和人一样有灵魂、感觉、意识,伤害树木(尤其是“神圣树林”的树木),必然遭到树神报复甚至杀身之祸。吉穆利、阿拉贡的话语,不是出自玩笑或天真,他们都在庄严讲述着生死攸关的“原则”(当然是巫术的原则),而且,由于这三个人分别代表着《魔戒》中矮人、精灵、人类三大种族,而他们对于上述观点都没有异议。可见对于中土世界的几大种族来说,“树和人一样有灵魂,伤害树木会遭到树的报复”是他们的共识或常识。这和现代人认为闯红灯非常危险,没有本质的区别,和“环保主义”是完全不相干的。
  
  3.3为什么《魔戒》出现了巫术的内容?
  通过上面的材料,我们可以确认《魔戒》存在巫术的成分。那么,为什么托尔金要在小说里引入巫术的内容?我认为这些巫术的成分并不能增加小说的娱乐性。在今天的读者眼中,巫术的年代过于遥远和陌生,恐怕有很多巫术的情节会被忽略甚至误解。而托尔金在构思这部分内容时,相当严谨的参照了历史上真实存在的巫术案例,他花费心血显然不是为了让一般读者去忽略甚至误解的,也就是说,不是为了取悦大众。
  托尔金在《魔戒》的创作中存在一种续写古日耳曼神话、史诗的愿望。作者竭力从各个层面营造一种“真实性”,希望达到这样的效果:小说虽然是虚构的,但它看上去应该是存在过的。《魔戒》是在讲述古老的历史,托尔金让它依托于古老的神话,为它创造古老的语言,让它符合古老的风俗——但仅仅这样还是不够的。它们仅仅是外在的“真实”,要让《魔戒》成为一个自给自足的体系,必须要赋予《魔戒》的人物一颗与小说环境相吻合的“古老的心”,要保证一种内在的真实性。而巫术则为此目的提供了一座桥梁。
  巫术不单纯是一种仪式或手段,巫术还体现了一种古老的思想。弗雷泽曾经剖析过巫术的原理。巫术存在两类,分别是“顺势巫术”和“接触巫术”。顺势巫术的特点是把相似的东西看作是相同的东西。比如马达加斯加的士兵被禁止吃肾脏。因为在当地语言中,“肾”和“射死”发音相同,因此只要士兵吃了肾脏,他就会被射死。而“接触巫术”的特点是把曾经互相接触的事物看成总是保持接触(或联系)的。比如,美拉尼西亚的土著如果用箭射伤了敌人而他又得到了这只箭的话,他就将箭头放到火里烧烤以便让敌人的伤口发炎。总之,弗雷泽认为巫术的两大原理都是“联想”的两种不同的错误应用。弗雷泽还特别指出,其中看不到逻辑推理的影子或现代“科学”的观念。(58)列维·布留尔在《原始思维》中,也以巫术的例子来表明早期人类中普遍的思维方式并非逻辑推理,而是现象和联想。简而言之,古人中占主导地位的思维方式是一种“非理性思维”。
  既然古人的思维方式与现代人迥异,既然这种差别在巫术上体现得尤为明显,那么,《魔戒》用巫术的情节来赋予其人物一种古代人的思想,就不足为奇了。我们可以看到,《魔戒》中的巫术不是一些孤证,而是人们普遍的观念。例如,对于伐木的禁忌,在阿拉贡、吉穆利、莱戈拉斯三人都存在,可以说是几个主要种族共同信奉的“常识”。而阿拉贡在众多冈多臣民面前加冕为王的时候,作为国王的美德(也是他登上皇位的依据之一)是“他的双手能治病”。可见在冈多臣民之间,普遍认同真正的国王必然具备某种超自然的能力。如果小说中看不到巫术的思想,取而代之,小说中的人物都具有科学的头脑和缜密的推理,那么,他们都只是身着古装的现代人,而不是托尔金构想中的古日耳曼居民,或古日耳曼人的产物。一些“现代人”却生活在托尔金创造的古老土地上,这样的时空倒错必然毁坏小说的真实性,让它不再成为史诗。因此,托尔金对巫术的引用并非可有可无,而是要由外及内,令《魔戒》形神兼备。
  由此引申开来,我们还需要对《魔戒》真实性标准进行重新的定位。《魔戒》成书的时间在1955年,一般的读者很自然的会用现代的眼光,现代的标准去审视它。然而,《魔戒》的尴尬之处在于,它是一部现代人写的“古书”(不幸的是多数读者恐怕会忽略这一点)。通过笔者前面的分析大家也会注意到,托尔金要还原的“真实”,是一种古代的真实。用现代的眼光去衡量古代的真实,必然要产生很多误会。对《魔戒》“荒诞幼稚”的批评,我认为很大程度是古代现代两种思维、两种真实性标准冲突的结果。我举两个典型的例子。由于《魔戒》中对树的保护,有些学者由此断定,托尔金的小说体现了一种环保主义的思想,体现了对生态平衡关注。用现代的推理来说,这么理解当然没错。然而,假如这样的推论成立的话,古日耳曼人也有严格法律,禁止伤害活树,违者会处以死刑——那么古日耳曼人岂不是世界上最有环保意识的民族?他们对生态平衡的关注,看来足以让现在的发达国家汗颜了。实际上日耳曼人保护树木根本不是为了维护生态平衡或防止水土流失,他们根本没有这种观念。他们对树的禁忌是因为他们相信树有灵魂,伤害了树木会遭到树精或树神的报复,相反,尊重树木可以得到树神的庇佑。《魔戒》中伐木的禁忌也是基于上述原理,和现代的环保主义可说风马牛不相及。现代人认为森林里的树精是子虚乌有,是荒唐的,是儿童的臆想。不过,假如有一台时间机器,我们回到千年以前的中欧黑森林,询问一位日耳曼猎户:森林中有没有某种树精的存在。他会相当肯定的告诉你:每个人都知道树精的存在。他甚至会举例说,去年冬天他擅自从林中砍回了一些树枝当柴火,为此遭到了神的惩罚,大病一场……无论如何,你是无法说服他树精不存在的。之所以有这样大相径庭的结果,是因为古人的思维方式和我们现代人不同。我们今天认为荒谬可笑的,在古人看来可能是神圣的真理。因此,既然我们已经知道《魔戒》体现的是一个古代世界,那么如果我们换一种古代的眼光去阅读,很有可能,本来最荒诞不经的部分,也会变得真实可信,顺理成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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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2 22:18:06 | 只看该作者
四,《魔戒》是非基督教的
  
  托尔金本人曾经多次提到,自己是一个虔诚的天主教徒。于是便有人由此认为,托尔金的《魔戒》,必定是宣扬基督教的。然而,我们在前面提到的大量证据表明事实并非如此。正如托尔金自己谈到的那样他要创造(或恢复)基督教前(pre-Christian)的英格兰神话,《魔戒》主要沿用了北欧神话体系,依托的是古日耳曼的文化背景。如果它不是反基督教的,至少也是非基督教的。它在很多方面,与基督教精神相抵触。
  首先,毫无疑问,《魔戒》体现的是一种多神教。小说不仅有14位各司其职的梵拉,还有大量的次级神“迈阿尔”,以至于《魔戒》中山川湖泊,似乎都存在着负责掌管的神袛。例如小说中的邦巴迪尔和金莓。而基督教是严格的一神教,“摩西十诫”中的第一条便是除了上帝以外不得信仰别的神。这一点上两者是根本抵触的。
  其次,对于巫术的态度上,两者截然不同。基督教强烈的反对巫术。十诫中禁止一切偶像崇拜,而摩西的子民铸造了金公牛雕像并在雕像前举行欢宴时(这无疑具有当时流行的某种生殖崇拜的性质),上帝勃然大怒,认为这些人已经败坏了,要消灭他们。至于后来基督教对于欧洲巫师的近于竭斯底里的迫害,很大程度也来源于基督教教义对待巫术的痛恨态度。而从《魔戒》中的巫术例子来看,托尔金对待它是一种默许的,甚至赞同的态度。巫术是《魔戒》世界中人物普遍的信仰,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对于阿拉贡而言,它(国王的双手能治病)还是一个国王必不可少的美德之一。
  第三,《魔戒》与基督教存在截然不同的时间观。《魔戒》讲述的历史在托尔金构筑的中土历史中只是很小一部分。查阅托尔金的“大事年纪”,我们发现在中土数千年的历史上,类似的大战役间歇发生了至少6次。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个历史演进的规律:世界繁荣和平——邪恶势力出现并膨胀——对世界产生巨大破坏——正义力量联合起来与黑暗势力对抗,战争爆发——黑暗势力战败——世界恢复繁荣和平——邪恶势力出现并膨胀……如此循环不已。也就是说,《魔戒》的历史演进仿佛一个巨大的车轮在转动,是有严格的规律的,或者说某种“轮回”。然而基督教的时间观是线性的,向前发展的。历史没有必然的常人可以预料的规律,未来是不可预知的。(59)
  最后,《魔戒》与基督教体现了不同的思维方式。前面已经提到过,《魔戒》里人物的思维方式是“古代”的,从巫术的案例看出其思想以想象联想为主,是一种非理性思维。而基督教体现的思想是现代式的。它严格反对一切形式的偶像崇拜,将神定位于一种更广泛意义上的“存在”,这实际体现了对某种抽象思维的倚重。它对巫术的排斥,也体现了对巫术背后的“原始思维”的疏远。它的时间观与古人普遍的轮回往复的时间观迥异。总而言之,基督教教义更多的体现了一种现代思维特征,也可以说,它影响了西方的现代思维模式。而《魔戒》则不然。
  发现这样的差异是很有趣的。值得玩味的事实在于:第一,在现代的欧洲,北欧文化体系是非主流的,是边缘的,基督教文化占据着统治地位。从历史上说,北欧多神教不断的受到基督教的挤压,直到13世纪冰岛宣布皈依基督教,北欧日耳曼人本土的宗教彻底被吞没,可以说基督教是最后的胜利者。但是在小说里一切都颠倒了过来。北欧神话复活了,它成为了《魔戒》世界的主流。其次,正如托尔金自称的那样,他是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然而我们知道基督教首要的教义是“不能信奉其他的神”。一个基督徒却花费大量的心血,完成了一部明显带有异教思想的小说,而且对于异教的文化,带有赞许偏爱的态度。这是为什么?
  
  五,《魔戒》的愿望
  
  
  我们已经反复论证了《魔戒》“真实性”的问题。纵然这种“真实性”,是建立在明显的虚构之上的。我们注意到托尔金的写作态度,他不是仅仅为了取悦大众,而是创作了一部学者式的严谨作品,这是一次寻找失落神话或史诗的努力。《魔戒》的构想始于30年代,在漫长的20多年中,它唯一的读者是托尔金本人。《魔戒》首先是一个自给自足的系统,是一本写给托尔金自己的书,因此,它最初的构想,不必考虑到儿童读者能否理解——它默认的读者与托尔金一样是所谓的“精英”。只是为了兼顾一般读者,托尔金有意做出了一些妥协,在很多地方点到即止。因此,即便读者用与托尔金迥异的目光去审视这部作品,也可能得到自己的乐趣。我们由此看到了对小说五花八门的阐释:认为“魔戒”象征核武器的,认为索隆象征希特勒的,认为《魔戒》对毒品态度暧昧的,认为魔戒宣传环保的,甚至有人认为《魔戒》是种族主义的……从某种程度而言,这些说法似乎都可以自圆其说。然而,从具象的、现代的、大众的眼光出发,根本无法解除本文提到的几个问题:为什么托尔金要呕心沥血的寻找“失落的神话”?为什么《魔戒》偏偏是北欧神话的?为什么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却写成了一部明显异教思想的小说?由于这是在小说的创作过程产生的问题,因此我们更多的需要把《魔戒》当作一部手稿,从最初读者的眼光去寻找线索。
  
  5.1 《魔戒》是反现代性的
  托尔金本人多次提到了童年记忆对自己创作的影响,也从不掩饰对南非的自然风光(他的故乡)和英格兰乡村生活的偏爱。在一次访谈中托尔金讲到:“那正是令我觉得自在的原因…夏尔很像我最当初开始懂事时所身处的那个世界。可能因为我并非出生于此,对我来说尤其深切。我出生在南非的布伦斯戴尔(Bloomsdale)。我回来时年纪还很小,但同时它在你的记忆与想象中留下了深刻的烙印,就算你不这样认为。假如你第一棵圣诞树是一株快要枯萎的尤加利树,假如你习惯的是热度与沙土……然后,就在你想象力正要绽放的年龄,突然发现自己置身于华威郡(Warwickshire)的一个闲静小村中,我想,这会激出一种针对所谓‘英格兰中部英式乡村’的独特喜爱,发自于好水、石头与榆树、安静的小溪等等……当然还有,四周的乡民。”(60)与此同时,他也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托尔金是一战的一名老兵,而他青年时代的好友,几乎全部在战场上阵亡。托尔金在一战之后开始初步构思魔戒世界,也有纪念亡友之意。至于《魔戒》本身的写作(30年代至40年代末),几乎正好是在欧洲战火密布生灵涂炭的时期完成的。现代工业社会的两次战争留下了与托尔金童年同样深刻但截然相反的印记。
  《魔戒》中没有长篇累牍的说教,某些东西存在,某些东西不存在,“选择”本身就能说明一种态度。为什么托尔金选择了北欧多神教而不是基督教?在这里,基督教已不仅仅是一种宗教,它是整个西方现代社会、现代文化的象征物。托尔金毫不掩饰对一种古老的、前基督教的、甚至历史上被基督教所消灭的宗教及其文化的偏爱,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恰恰表达了对西方现代社会和主流文化的不满和排斥。联想到作者本人“虔诚的教徒”的身份,这样的事实便更具说服力。
  如果说西方现代社会政治上的显著特征是民主的话,《魔戒》的政治制度却是典型的君主政治或贵族政治。我们在小说中看到的主要国家都是王国,我们没有发现强有力的某种议会机构的存在。小说中出现的英雄人物,多半是王室成员,或者,至少带有贵族血统(比如魔戒携带者弗拉多)。更不要说“国王崇拜”所体现的国王的重要性了。阿拉贡是一位“贤王”,那是因为他英明果敢,坚强不屈,因为“他双手能治病”,而不是因为他作风民主,实行君主立宪。同样,索隆是一位邪恶君主,其原因也不是他独裁。在小说中,君主发号司令,冲锋陷阵,领导臣民,这是天经地义的。君主制不仅在中土各国普遍存在,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由此看出托尔金的态度。托尔金对于君主制,决不是唾弃厌恶,而是视之理所当然。对于开明君主的统治,还颇为嘉许(就像他描写的阿拉贡即位后的冈多王国那样)。现代社会的民主政治,在《魔戒》中几乎完全找不到痕迹。
  如果说西方现代社会的另一个特征是工业化,在《魔戒》其实也能找到某种“工业化”的痕迹。小说中对萨茹曼的城堡作了如下描写“……这里再也看不到一丝绿色。道路全都铺上了深色的厚石块,路两旁的树砍去,安上一长排柱子。……成千上万的人居住在那里,其中有工匠、奴仆和配备武器的士兵。房下的深洞内养着狼群。……地下的深洞与地面有许多石阶或螺旋梯相同,里面成为萨茹曼的财宝收藏室,弹药库、铁工厂和大熔炉。铁轮旋转,大地颤动,锤声不绝于耳。夜间下面排出一股股水汽,吐出一道道红的、蓝的或青绿的光。”(61)索隆的巢穴莫多,景象也大抵如此。这番描绘很像是现代的巨型炼钢厂或化工厂。但是,我们不能不注意到托尔金对其明显的厌恶态度。《魔戒》中具有上述特点的地方,几乎都是邪恶的,是恶魔的巢穴—— 与之对应的,正义阵营的国度,霞尔、冈多、罗翰,甚至神的居所瓦里诺,无不是磨坊、农夫、手工匠人的世界,是一片田园风光。而带有“大工厂”特征的国度,最终都免不了被正义力量倾覆、摧毁的命运。它们被摧毁,从宏观的角度看,不是因为托尔金认为古人具备了环保的精神,而是这种“工业化”事物本身,是有悖天理的,好像一颗毒瘤,破坏了中土世界的既有秩序,必须像对待眼中的沙子那样,将它们清除出去。换言之,在托尔金看来。中土理应成为没有现代工业化痕迹的净土,工业化的存在本身就是邪恶的。
  如果说现代社会是科学的社会,那么中土世界则是巫术的社会。不仅仅是因为巫师在小说中的独特地位,更重要的是,我们可以看出,对巫术的信仰乃是魔戒世界各个种族的普遍信仰,巫术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的,在中土的自然运转中,它发挥着自己的作用。科学与巫术,两者是根本对立的思想。弗雷泽曾经讲到:巫术是一种被歪曲了的自然规律的体系,也是一套谬误的指导行动的准则;它是一种伪科学,也是一种没有成效的技艺。巫师从不分析巫术所依据的心理过程,也从不思考他的活动所包含的抽象原理,他和其他绝大多数人一样根本不会逻辑推理。对于他而言巫术始终只是一种技艺,而从不是一门科学。他那尚未开化的头脑里还谈不上任何关于科学的概念。……总之,要从这种假技艺后面辨别出它的伪科学的性质来。(62)托尔金在小说对巫术的认可,其实包含着对某种科学技术的否定。我们可以认为,像弗雷泽说的那样,《魔戒》中各个种族是完全没有今天意义上的科学观念的。
  《魔戒》在思想上体现了一种对“简单”的偏爱。我们审视魔戒之战的交战双方,会发现他们体现了一种“简单的正义”或“简单的邪恶”。英雄们参加战争就是为了扫除笼罩中土的阴霾,让世界恢复和平、繁荣,看不出他们拥有什么野心或个人私利的打算。同样的,索隆的爪牙就是残暴不仁,烧杀成性的,侵略就是侵略,他们从来不会为自己的行为披上一层神圣的外衣,标榜自己是为了解放中土人民,是为苍生谋福祉。魔戒战争中的善与恶,是泾渭分明的。回到20世纪的两次大战,我们发现,交战的双方,从来不承认自己是邪恶的。我们分辨的正义与邪恶,是在战争结束后盖棺定论的结果。在战争期间,即使希特勒德国侵入波兰,也必然要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比如“这是一次自卫还击”,如果没有这样的借口,它也必然要为自己创造一个。相应的,战争所谓正义的一方,其实也有很多不光彩的甚至龌龊的行为。可以说现代的正义、邪恶的界定是比较模糊的。可能会有读者,运用现代的眼光,发现《魔戒》的善恶两方过于“符号化”、“平面化”,不够深刻、复杂。为什么托尔金执意这样处理?我认为这表达了一种态度:对一种简单的同时纯粹的善恶标准的期许。
  《魔戒》对战争的描写,如果除去对英雄的感情色彩,你会发现交战的正义一方与邪恶一方,用现代的眼光看,往往同样残忍。对邪恶军队的所作所为,我们本来没有报多大的希望,然而,正义势力某些时候表现出的“不人道”就值得我们玩味了。我们的英雄们似乎对兽人有特别的仇恨,他们对放下武器的人类敌人尚可以网开一面,但是,即便兽人军队已经溃不成军,放下了武器,他们仍然要对其穷追不舍,直到斩尽杀绝,兽人的尸体如同山丘在战场堆砌。按我们今天的标准看,这是极其残忍的,你可以说它“不符合海牙公约”,甚至有人认为从对兽人的歧视看出托尔金带有种族主义思想。但我们要注意,小说中的人物具有的是古代的头脑,因此他们信奉的是古代道德观。对于一位昔日的日耳曼将军来说,血洗他的敌人,以牙还牙是他当然的义务,他不会因此有任何的良心自责。中古日耳曼人的道德观简单粗犷,带有当时尚武的痕迹。埃达诗中《高人的箴言》中,奥丁教谕他的子民们,在参加朋友的筵席之前要观察门后是否埋伏着刺客,还特别提到一个好汉的标准是能够把抢来的戒指砸碎与同伴均分……按照我们今天的标准,奥丁的子民岂不都是些鸡鸣狗盗,嗜血成性之徒?问题的关键在于,古人的道德标准与现代并不相同。《魔戒》的“残忍”,对那个时代而言,是司空见惯的。我们不难发现,托尔金在小说中推崇的是古代简单、纯朴、天真的善恶标准和道德观念,而不是现代意义上的人性、人权。正如两系世界大战体现的现代式的罪恶那样,现代的道德观并不能从根本上遏制这一切,反而令它更加扭曲。而作为一种副作用,古人的“粗鲁”、“残忍”,在小说中似乎是可以忍受的。
  综上所述,《魔戒》虽然是一部写于现代的小说,但是托尔金有意识流露出对西方现代社会的排斥,和对古老的前基督教日耳曼社会的向往。《魔戒》是反现代的,通过在一个虚构的时空让失落的“神话”复活,托尔金获得了极大的心灵慰籍和满足。然而,我们能不能由此断定,《魔戒》世界是托尔金心目中的理想国或伊甸园呢?
  笔者认为,托尔金虽然制造了前基督教北欧社会的某种“复活”,但这决不是某种“复辟”。托尔金从不指望用古代的北欧社会模式,取代现代西方的社会模式,他不认为这是一种可行的方法。我们不能简单认定《魔戒》是复古的或逃避现实的。
  《魔戒》存在着特殊的情感矛盾。一方面,托尔金并不掩饰他对中土事物的喜爱,但是另一方面,小说却时刻流露出悲伤的情绪和肃杀的气氛。既然“魔戒世界”是托尔金心向往之的,为什么还要出现这种不合时宜的悲伤呢?
  “许多美好的事物都一去不复返了。” 这是《魔戒》多次流露出的观点。我们要注意下面的事实:按照《魔戒》系列的描绘和托尔金拟定的纪年表,整个Arda世界的发展趋势,不是欣欣向荣,而是日渐衰弱的。我们前面谈到了《魔戒》的时间观,谈到了小说中历史演进的循环规律,即世界繁荣和平——邪恶势力出现并膨胀——对世界产生巨大破坏——正义力量联合起来与黑暗势力对抗,战争爆发——黑暗势力战败——世界恢复繁荣和平——邪恶势力出现并膨胀……然而这种循环不是简单的重复,而是渐渐起着变化。从多次战争的情况看,恶虽然一次次被扑灭,但又一次次的重生,每次复活,都变得更加强大,每次复活,都给中土世界留下无法愈合的创伤,导致“许多美好的事物一去不复返”。而正义一方在历次战争中不断被削弱,惨痛的代价得不到弥补,和黑暗势力的对抗越来越力不从心。昔日精灵和人类可以组成浩浩荡荡的大军围攻索隆的巢穴7年,但是在《魔戒》的故事中,如果没有弗拉多一行不无侥幸的毁灭了索隆的至尊魔戒,那么仅仅依靠精灵、人类、矮人残存的力量,自保尚不可能,更不用说直捣黄龙了。魔戒大战的结束并不是中土历史的终结,托尔金告诉我们,一个新的年代——第四纪开始了。第四纪的故事小说没有继续展开,但是,我们有理由相信,《魔戒》世界漫长历史所体现的规律在往后的时代依然有效,历史的车轮仍然会如此循环转动下去。将来的某个时候,必然还会出现新的邪恶势力,必然会有第7次、第8次,乃至更多的正邪大战。我们由此也可以理解为什么《魔戒》中的英雄们在胜利之后仍不免焦虑,因为他们也相信这不是恶的终结,未来,还有更多浩劫会降临在中土大地上。由于“魔戒大战”正义的一方已经胜的非常侥幸,实力早就今非昔比,按照这样的趋势,将来总有一天,正义会彻底被邪恶吞没,中土的美好事物将荡然无存,世界将笼罩在黑暗之中。就象北欧神话中著名的“众神的末日”那样,托尔金深爱的魔戒世界正走向毁灭。
  另外一个事实在于,神对中土的关爱也在不断减弱。混沌初开的时候,神对中土的人民非常眷顾,常常降临中洲,向精灵、矮人传授技艺,甚至允许一部分精灵前往神的国度居住。邪恶势力兴起的时候,神主动集合了一只大军前去讨伐,为了中土的宁静、和平可以说不惜余力。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神对于中土越来越冷漠。《精灵宝钻》中记载的怒火之战,是神最后一次直接援助中土人民对抗邪恶,然而我们看到这也是在人类和精灵的使节埃阿瑞恩代尔苦苦向神请求的结果,在神灵中间,已经有不同的声音。再往后,神为了避免凡人的接近特意更改了世界的地貌,把神的国度迁移到了常人无从寻觅的极远之地。此后对抗魔王索隆的战争中,我们已经完全看不到神派出的军队。《魔戒》中的各个种族代表在埃尔隆德的林谷召开会议,商讨对策的时候,并没有象他们的祖先那样,考虑邀请神的援助,因为他们知道,这已经是不可能的了,一切只能靠自己的力量。(如果说存在某种神的援助的话,那么刚多尔夫等术士勉强可算作神派出的顾问,不过这也仅仅是间接的)在第四纪开始时,我们清楚的看到,与神联系最紧密的“高种精灵”,包括神的使者刚多尔夫、魔戒携带者弗拉多、毕尔博等等纷纷登船前往神的国土,并从此一去不复返——给人的感觉是中土完全被遗弃了。以后即便邪恶的阴影再起,神也只会坐看中洲的自生自灭。当末日降临的时候,显然,中土的人们不可能期待神的救赎。
  《魔戒》的“情感矛盾”是因为至始至终,托尔金存在两种态度。一方面作者对西方现代工业化社会有一种排斥、厌弃,而对前基督教的日耳曼文化有一种天然的向往。这种古老文化给他的印象犹如童年的美好回忆,纯朴自然,而没有现代的扭曲做作。因此,托尔金在小说里完整的复活了一个逝去的时代,并从不掩饰对它的眷恋,相应的,西方现代特征的产物,几乎完全被清除。另一方面,托尔金从来不寻求某种切实意义上的“复辟”。他从来不指望用古代的社会形态和思想取代西方现代社会,他并不是在简单作着“复古”的白日梦。恰恰相反,小说中的“美好社会”,处在不断衰败的过程之中,它的毁灭是必然的。换言之,托尔金虽然认为古代日耳曼的社会和文化引人入胜,但他也清醒的认识到,其失落是不可挽回的,日耳曼传统文化被西方现代文化取代不可逆转。虽然西方现代的文化在托尔金心目中可能是丑陋的甚至邪恶的,但是它在当今的西方占据统治地位却是不可动摇的事实。于是,小说便自然流露出了一种与喜悦、欢快相对应的悲怆、失落情绪。
  由此可见,虽然具有一定理想主义的色彩,但《魔戒》并非所谓的逃避现实。托尔金有意识的(虽然也是痛心的)让笔下的中土走向衰落,走向毁灭,恰恰是在反映某种现实的状况。我们不能把构筑魔戒世界的行为简单等同于创造一个“理想国”,从中寻求心灵的慰藉。对托尔金来说,《魔戒》不是一个美丽的梦。在承认现实的基础上(虽然它可能是丑陋的),托尔金更多表达的是对西方现代社会的反思和一种“不合作”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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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6-12 22:19:04 | 只看该作者
5.2《魔戒》的英雄观和流浪精神
  
  《魔戒》中的“情感矛盾”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困境:一方面古代社会似乎是更加美好而现代社会似乎是令人厌弃的,但是另一方面,“丑恶”的现代社会的存在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某种复古看来已经不可能了。那么,个人如何去面对这一切,如何去忍受或消解这份痛苦?《魔戒》系列用其暗含的英雄观和流浪精神给了我们答案。
  没有人否认《魔戒》是一部英雄主义的小说,《魔戒》的历史几乎就是英雄的历史。不过,《魔戒》中的英雄形象和古日耳曼史诗中的勇士却有着特殊的传承关系。我们以6个典型的人物为例,分别是《埃达》中的维达、西古尔德,《魔戒》系列中的图林、奥塞顿、阿拉贡、弗拉多。
  维达,奥丁之子。众神末日来临,奥丁葬身狼腹之时,挺身而出,为父报仇,先战芬利尔巨狼,再战米德加德巨蟒,最后与之同归于尽。(63)
  西古尔德,《埃达》中最知名的屠龙英雄,杀死过巨龙法弗尼尔。但是成了一场爱情阴谋的牺牲品,最后死在自己姻亲兄弟的剑下。(64)
  图林,我们在前面已经介绍了他,《魔戒》中著名的屠龙英雄,杀死了火龙格劳朗,但是格劳朗的唾液和血液都含有剧毒,所以龙倒下不久,图林也中毒身亡。
  奥塞顿,罗翰老国王,率领5000骑兵增援刚多,最后战死沙场。
  弗拉多,《魔戒》最重要的人物之一,护戒使者,历经千辛万苦,销毁了魔戒,拯救了中土。但因为长期携带魔戒,疾病缠身,最后不无凄婉的乘船永远离开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阿拉贡,冈多国王,在扫除了索隆势力,中土恢复安宁后登上王位,并与心仪的精灵公主阿尔温成婚。冈多在其治下日益繁荣。然而他心爱的妻子由于精灵的身份长生不老,而阿拉贡却是一位凡人,随着时间的流逝(正如小说暗示的那样)这渐渐演变成一场悲剧:一对深爱的人却永远不可能白头偕老。阿拉贡虽然在战场上赢得了无数的荣誉,这却是他一生的伤痛。
  把以上的英雄归纳一下,可以看到两个明显的特征:
  一,英雄们勇气有余,智谋不足。他们从来没有怯懦过,但是面对敌人,往往是凭借一腔热血而少了几分“狡黠”。维达和怪物作战,从来没有事先衡量自己有没有把握获胜,也没有设下什么圈套或挑起怪物的不和,最后与强大的敌手同归于尽。奥塞顿率领5000孤军,没有用到什么狡诈的兵法,竟然敢于直接向10万敌军冲锋,最后战死沙场。用我们今天的眼光看,他们似乎是有勇无谋的,他们的牺牲,似乎并不值得。如果以成败论英雄,他们甚至是“失败者”。但为什么《魔戒》还要对这种“鲁莽”行为推崇有加呢?
  二,英雄的命运都不完美。不论是北欧神话的记载还是《魔戒》小说,英雄们似乎缺少一种皆大欢喜的结局。弗拉多虽然拯救了中土,但他却无缘享受胜利的果实,最后只能孤独的离开自己深爱的故乡。而阿拉贡的晚年,想必也饱受即将与妻子永别的痛苦的折磨。为什么命运似乎总对英雄人物不公?为什么托尔金不愿意给笔下的英雄一个“大团圆”结局?
  上述两个特点以及我们产生的疑问,根源来自于《魔戒》信奉的英雄观与现代人的标准不同,它是北欧式的。Tom Shippey非常精辟的指出了这种北欧式英雄美德:“ Men must fight monsters because it was their duty, not because they thought the monsters would lose, or the gods would win.”(65)
  我们首先讨论英雄的勇气问题。为什么托尔金要推崇英雄的“鲁莽”?这是因为一个勇士将与邪恶势力的战斗,当作他天然的职责和义务。他和怪物战斗,不是因为他事先已经知道,自己肯定能赢,相反,即便他知道自己肯定会输,他也不能退缩。这是他的天职,对一个真正的勇士而言,没有第二种选择。此时的英勇行为,不再是为了追求一个结果,而是在于表达一种态度,一种信念,它和最终胜负无关,而与责任感、荣誉感相关。古代的日耳曼人崇尚勇士,把战死沙场当作无上的光荣,只有这样,才能在瓦尔基里氏仙女的引领下步入奥丁的英灵殿;而碌碌无为的老死在床上被认为是奇耻大辱。此时再看《魔戒》的“勇气”问题,为什么奥塞顿敢于孤军向10万敌兵冲锋?因为这是他的“职责”,尽管他清楚的知道此役凶多吉少,尽管他战死疆场,但他死得其所。我们看来“无谓的牺牲”却是英雄们完成使命的方式。我们眼中“失败”的英雄,却死的无上光荣。
  为什么英雄的命运往往不能完美?问题的关键在于,为什么英雄的命运应当完美?为什么应当皆大欢喜?我们用现代的眼光看来,既然他们做出了如此多的壮举,拯救世界于水火,那么他们理应得到“报酬”。然而,《魔戒》刻画的英雄们做出种种壮举,不是因为“the monsters would lose, or the gods would win”,不是基于胜败得失。“fight monsters”是他们的天性,而不是谋生的工作。简言之,他们这么做根本不是要获得报酬,自然的,他们也不会奢求完美的命运——相反,托尔金有意的让他们的人生充满坎坷或遗憾,恰恰能够凸显英雄扬善止恶的动机不是为了谋求个人幸福。英雄的命运不完美,才能充分展示英雄的精神魅力。
  通过回答这两个疑问,我们可以发现托尔金信奉的英雄观包括两个特质:首先,英雄具有自发的责任感、荣誉感,并由此产生巨大勇气,与邪恶相对抗。与恶的搏斗,是他们自然的天性。其次,英雄所作所为的动机,不是要获得某种报酬或补偿,不是在追求完美的人生。他必须要这么做,才能够实现自我的价值,至于种种挫折或遗憾,那都是过眼烟云,他能够泰然处之,而不会怨天尤人。英雄的价值观不受外界影响,是自给自足的。
  因此,托尔金眼中英雄的标准,与他能力的大小无关。如果仅仅看能力,弗拉多武不如阿拉贡,文不如刚多尔夫,他根本配不上充当一名“救世主”。英雄的标准和他曾经的功绩也没有关系。萨茹曼也曾经德高望重,惩恶行善,但这些历史并不能阻止他的堕落。英雄的标准在于他是否具有英雄的责任感和勇气,在于他是否具有英雄的价值观。形象的说,英雄之所以为英雄,不在于他能够杀死一条龙,或者他曾经杀死一条龙,而是他时刻以杀死恶龙为自己的天性和职责,他面对恶龙的时候,从来不考虑龙会给他带来什么伤害或利益。
  
  另一个值得我们深究的现象是,在“魔戒携带者”和精灵种族身上,可以明显的感觉到某种“流浪精神”。
  魔戒的两任携带者毕尔博和弗拉多都是霍比特人。霍比特人可以说是《魔戒》世界中最与世无争的民族。托尔金承认他们有英格兰传统乡民的特色,而且很欣赏这种优哉悠哉的生活方式,甚至戏称自己也是个霍比特。霍比特人恋家、喜欢享受生活,不喜欢涉足“外面的世界”。对于他们来说,午后享用一杯咖啡,比一次外出旅行要惬意得多。然而“魔戒携带者”却注定了要远离安宁的生活,要跋山涉水,披荆斩棘,走上漫漫征程——霍比特人的民族个性显然不适合这项使命。为什么托尔金偏偏要挑选“最不适合”的霍比特人来充当“魔戒携带者”?
  同样的疑问还可以运用到小说的精灵种族上。托尔金毫不掩饰他对精灵的偏爱,金发碧眼的精灵在他的笔下睿智、高贵,他们是中土的瑰宝,也是历次对抗邪恶的核心力量。然而,恰恰是这个民族的历史充满了苦难,他们一次次迁移,并由此承受一次次痛苦,在魔戒战争胜利后,高种精灵作为胜利者,并没有能够享受胜利的果实,而是黯然登船,永远离开了他们热爱的中土大地。为什么看上去最有资格在中土世界安居乐业的精灵却必须离开中土?
  要回答这两个问题,我们要看到弗拉多和精灵共同之处:他们都在“流浪”。弗拉多为了护送魔戒,不得不长途跋涉,一路上还时刻有敌人的威胁,他的流浪,几乎是《魔戒》故事最核心的部分。而翻开精灵的历史,几乎就是一部民族迁移史,虽然他们并非传统意义上的游牧民族,但是却饱尝颠沛流离之苦。
  弗拉多离开霞尔,最初的确是不情愿的,这违背了一个霍比特人与世无争的天性。然而倘若弗拉多不去毁灭魔戒,可以想见,魔王索隆的势力必将无法遏制,中土必将笼罩在黑暗之中,霞尔安宁幸福的生活也必将遭到破坏。弗拉多毅然踏上征途,不是因为他厌倦了故乡的生活,渴望新的冒险和挑战,而是为了保护他深爱的故乡和霞尔人的固有生活方式,换言之,是为了保证霍比特人的自由(在索隆的统治下,霍比特人是不可能继续现在悠闲的生活的)。这是弗拉多的真正动力。他为之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且不说路途上他九死一生的经历和承受的痛苦,即便在魔戒成功被销毁,索隆被击败之后,弗拉多仍然得不到安宁。魔戒的阴影折磨着他,损害了他的健康,他无法继续享受故乡安宁的日子,只能不无遗憾的登上精灵的帆船和中土永别。需要注意的是,弗拉多不是在威逼利诱下被迫的去承受“命运的不公”,他自愿的去承受了种种苦难,自愿的永远放弃了故乡安逸的生活,甚至放弃了自己的生命(小说已经暗示了,随着弗拉多登船离开中土,等待他的必然是死亡)。他泰然的接受了这一切,在他离开故土的瞬间,还表现出了一种从容。如果说,弗拉多的动力是对自由的向往,那么他能够完成使命所以靠的则是一种“主动放弃”,或者说,一种自我牺牲精神。托尔金为什么要让“最不适合”的霍比特人担任魔戒使者?因为恰恰这样是巨大的反差,更能凸现霍比特人对自由的渴望,以及为之主动付出的巨大代价。
  如果说魔戒护送者从个人角度体现了对自由的追求和自我牺牲精神,那么精灵的命运则是从整个民族的角度诠释了同样的主题。其实从小说对精灵“金发碧眼,身材高大”多次“暗示”,我们已经不难联想到,托尔金笔下的精灵种族,就是历史上日耳曼人的缩影。日耳曼人的历史,本身就可以说是一部民族迁徙的历史。从亚洲进入欧洲后,他们通过与凯尔特人艰苦战斗,才逐步取得了立足之地。流浪、战斗和狩猎是他们日常的生活方式。他们活动的领域不断扩大,直至与强大的罗马发生冲突。公元400年,他们以莱茵河、多瑙河为界,与罗马帝国相邻,到了罗马国势渐衰,他们便不断侵扰罗马帝国的领土。西元五世纪中叶,日耳曼民族从东西和北面受到芬族(即被汉帝国打败西迁的北匈奴)的压迫,于是,引起怒涛般的民族大迁徙,最终导致了西罗马底帝国的覆灭。随后的维京海盗时代,东至俄罗斯,西迄法国海岸、布列登岛,南至西班牙、意大利半岛、西西里、北非、君士坦丁堡,都受到日耳曼人的侵袭,甚至遥远的格陵兰和部份美洲大陆都留有他们的痕迹。从民族大迁徙时代开始,历经维京海盗时期,日耳曼民族的生存方式就是战斗、迁徙、再战斗。这是充满沉浮流转的动荡生涯,他们将民族命运置于颠沛流离的迁徙之中,屡败而不悔。日耳曼人的迁徙,动机是为了追求生存的空间,为了保留自由生活的权力,他们宁可踏上茫茫征途,也不愿接受外族的奴役或压迫。迁移的历史也是一部血泪史,然而日耳曼人默默承担了一切,在流浪的过程中养成了日耳曼人吃苦耐劳,坚忍不拔的民族性格。了解了以上背景,我们边可以体会为什么精灵的命运如此多舛。托尔金没有对待精灵“不公”,精灵民族曲折的经历,恰恰体现了他们对自由的执著和自我牺牲精神。精灵遭遇的背后,实际上蕴含着日耳曼民族得以自立的传统美德,托尔金对此,是倍加推崇的。精灵的“不幸”,反而让他们更显得高贵。
  由此可见,魔戒护送者和精灵种族的“流浪”其实体现了同样的精神特质:首先,他们都表现出对“生存空间”的追求。这里的生存空间,不仅仅是物质上的,更是精神上的。在邪恶的包围之中,他们都在为自己的原则、信仰、生活方式寻找栖息的家园。换言之,他们都是在找寻一种自由。其次,为了实现梦想,他们都付出了巨大的代价,主动放弃了一些自己珍爱的事物,表现出对痛苦的承受能力和坚忍不拔的性格,换言之,他们体现了一种自我牺牲。区别在于,魔戒护送者和精灵的流浪,分别从个人和民族的角度,来阐释这种特质。由于具备了上述美德,不论他们的结局是凄凉或圆满,他们都是胜利者。
  如果说《魔戒》的情感矛盾暗示着现代人的某种困境,那么托尔金表达的英雄观和流浪精神就是令人走出泥沼的钥匙。首先,《魔戒》的英雄观表明了一种态度。即使恶的力量坚不可摧,即使美好事物必将一去不返,真正的勇士仍然会义无反顾的与恶对抗,哪怕这种对抗是徒劳的。因为与恶对抗是他的职责。对于现代人来说,这就是要对丑陋的社会现实保持“不合作”的态度,不论有无希望去改变,至少不能与之同流合污。而“不合作”的方法来自于《魔戒》的“流浪精神”。其实质为通过主动的放弃去追求(心灵的)自由。在托尔金看来,正是因为恶的强大,我们才需要踏上征途,放弃某些心爱之物,去找寻自己未受污染的家园。托尔金远离俗务,潜心数十年构筑庞大的魔戒体系,其实也不啻于一场远征,他通过漫长的写作,完成了他对现实的“抵抗”。对普通读者而言,一旦投入了魔戒世界,目睹阿拉贡、刚多尔夫的坚毅、英勇,伴随弗拉多走过艰辛的“护戒”旅程,不知不觉中也完成了某种心灵的净化。的确,托尔金毫不掩饰他对现代社会种种弊端的厌弃,你可以说它激进,甚至反动。同时,托尔金也毫不掩饰对于古老的日耳曼传统的偏爱,你可以因此说它极端保守。然而,托尔金从来不曾试图,在小说里摧毁现实,或谋求古老时代的复辟。与其说《魔戒》含有对现实的逃避,不如说它表达了对现实的“不合作”。如果将“希望”定义为物质的和政治的进步,《魔戒》的确是绝望的。然而《魔戒》的希望建立在对纯朴人性和“简单法则”的追求之上,托尔金从来不曾向它的读者暗示,我们是一群生活在一个僵死的星球上碌碌无为的昆虫,相反,通过他表达的英雄主义和流浪精神(虽然这种表达常常含而不露),他给与了读者在这个冷酷的世界获得勇气的途径,从这个角度说,它又是满怀希望甚至是浪漫的。
  
  
  六,总结
  笔者构思这篇论文的最初动力,源于这部巨著带给我的震撼,以及,相应的,人们对它的误解。这些误解,有些是可笑的,更多的则是可悲的。托尔金相信神话固有的特质就是真实,而物质进步的特质是邪恶。神话本身蕴含的真理,某些情况下可以用于和物质的邪恶相抗衡。虽然某些人眼中这仅仅是“极端怪异的童话书籍”,但我更倾向于认定这是一部并非出自虚构或自创的,而是重建一个被埋在神话及童谣的片段之下真实世界的历史著作。这份严肃性并没有影响小说的魅力,虽然从某些角度看《魔戒》可以是深奥晦涩的,然而作者从未人为的给广大读者设置障碍。我们体会《魔戒》的真实性,并不一定需要专家的学识或繁琐的考证,只需要感受小说环环相扣的缜密设定,它的语言,它的地图,它的纪年表和家谱……正如奥登所说:“据我所知,以前没有任何一位作家曾经创造出一个如此精细的虚幻世界和虚构历史。等到读者看完了这个三部曲,包括最后一册的附录时,他就会对托尔金的中土大陆,以及其中的景观、动植物群、人种和他们的语言、历史及文化气质了如指掌,就像是对自己花园外的真实世界了如指掌一样。”(66)为什么《魔戒》系列在半个世纪中,获得了不同国籍、不同阶层的读者经久不衰的喜爱?在我看来,真实性固然是吸引力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托尔金的笔下,“真理就在其中”。很少有类似的作品,用如此天马行空的方式,来凸现现代人的困境。虽然魔戒世界与现代的读者处于不同时空,却能够获得他们的共鸣。托尔金通过他的英雄人物,通过一次次曲折动人的远征,让读者在沉浸其中的同时,也不自觉的,走过了一段心路的旅程,他们从灵魂深处,感到一种莫名的愉悦,甚至振奋。合上书卷,脑海中的字迹已渐渐模糊,我们仿佛看到一座英格兰式老屋,一位睿智老者倚在壁炉旁,含着烟斗,狡黠的吐着烟圈……这便是读者与《魔戒》心灵相通的时刻。
  最后,我想用一则1973年九月三日刊登于《纽约时报》的新闻,来为本文划上一个句号。那个年代人们还在为托尔金作品的价值和地位争论不休,这篇朴实无华的消息却能让我们了解当时西方世界的更为冷静的评价:
  “伦敦,9月2号──托尔金,语言学家、学者以及《魔戒三部曲》的作者,今日于波茅斯过世,享年81岁,并留有三个儿子及一个女儿。
  全名John Ronald Reuel Tolkien的托尔金因他那500,000字之多,阐述极致的善与极致的恶之间的纷争的《魔戒三部曲》,而在1960年代受到上万名美国人的爱戴。
  
  精巧的地图上描绘出复杂而又和谐的中土大陆,托尔金在其中安置了哈比人、精灵、矮人、人类、巫师和树人、以及半兽人和黑暗魔君索伦与臣服其下的仆役。特别是他描写了一个持有魔戒并成为击败黑暗势力关键的哈比人-德罗哥之子佛罗多-的冒险旅程。或是甘道夫,一名老态龙钟却又深不可测的巫师。
  
  这个故事可以分成许多层面来解读。但作者,这位学者兼语言学家,一名教职年历长达39年的教授,则郑重地否认这个故事并非一个寓言。这枚在更早的书籍《哈比人前传》便由佛罗多的叔父比尔博巴金斯找着的戒指具有让配戴者隐身的力量,但其本质却是彻底的邪恶。
  
  托尔金的仰幕者将他与诗人米尔顿、哲学家史宾塞、及小说家托尔斯泰并列同位。他的英籍出版商,史坦利昂温爵士(Sir Stanley Unwin)认为这本书比任何他打印出来的书本在他及他儿子的生命中占有更多更大的份量和时间。”(67)
9#
发表于 2005-6-12 22:19:29 | 只看该作者
好长哦
我的眼睛~~~~~~~
10#
 楼主| 发表于 2005-6-12 22:20:45 | 只看该作者
注释:
  (1)Andrew O’Hehir,《世纪之书》(The Book of the Century),原文链接:
  http://archive.salon.com/books/feature/2001/06/04/tolkien/print.html;
  翻译,hsomeguy,链接:(http://www.lucifer.hoolan.org/lotr/01novel/nv001.htm)
  (2)同上,(http://www.lucifer.hoolan.org/lotr/01novel/nv003.htm)
  (3)大卫·戴 《魔幻家族》,罗晓华、甘铭 译,东方出版中心,2004年,P286
  (4)引自:http://cul.news.sina.com.cn/s/2004-08-24/77267.html,《文化话题:〈魔戒〉的尴尬与文学翻译的危机》,原载《南方都市报》
  (5)《魔幻家族》,P285,版本同上
  (6)Tom Shippey,TOLKIEN AND ICELANDTHE PHILOLOGY OF ENVY, 链接:
  (http://www.nordals.hi.is/shippey.html)
  (7)参见《埃达》,石琴娥、斯文 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第一首《女占卜者的预言》。说明:译林出版的中文《埃达》在精灵和矮人的翻译上有所混淆。多次出现将矮人(DWARVES)翻译为“小精灵”(如《女占卜者的预言》,P4,)或将精灵君主定性为“侏儒君主”等错误(见《伏尔隆德短曲》,P225,及前言,P23 )。在此引用该版本,仅供参考,希望读者自行甄别。其次可参考英文版EDDA,(http://asatru.org/voluspa.html),W .H Auden & P.B Taylor翻译。精灵矮人的出世,还可参考《被遗忘的传说—北欧神话》,
  (http://yy.ntrpg.net/undertopia/article.php/1162)。
  (8)《埃达》,《译序》,P23,版本同上。
  (9)参见《埃达》之《阿尔维斯之歌》、《雷金的歌谣》,版本同上。
  (10)参见托尔金 《魔戒》,丁棣、姚锦镕、汤定九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卷3附录,《第三纪的语言和民族》,卷1之《黑暗之旅》;托尔金《霍比特人》,李尧 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第1章,第4章,第13章。
  (11)托尔金 《精灵宝钻》,李尧 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第2章,第19章。
  (12)参见《霍比特人》第3章,版本同上。
  (13)参见《魔戒》卷1之《萝林春芳》,版本同上。
  (14)《精灵宝钻》,P28-29,P34-38,P83-85,版本同上。
  (15)《精灵宝钻》第5章,版本同上。
  (16)《精灵宝钻》,P236。
  (17)参见Of Dwarves and Elves ,http://www.timelessmyths.com/norse/beings.html
  (18)《精灵宝钻》,P1-10。
  (19)《精灵宝钻》,P13。
  (20)《精灵宝钻》,P16。
  (21)《精灵宝钻》,P18。
  (22)参见《埃达》之《洛基的吵骂》。
  (23)《精灵宝钻》3、21章
  (24)参见《埃达》,第一首《女占卜者的预言》;《精灵宝钻》,第8章。
  (25)参见Monsters,http://www.timelessmyths.com/norse/monsters.html;Tom Shippey
   TOLKIEN AND ICELANDTHE PHILOLOGY OF ENVY;大卫·戴 《魔幻家族》,P273。
  (26)《魔幻家族》,P61;《埃达》,《法尼弗尔之歌》,P313
  (27)《精灵宝钻》,P23-24;《魔幻家族》之《大事年纪》。
  (28)Tom Shippey,TOLKIEN AND ICELANDTHE PHILOLOGY OF ENVY
  (29)参见The Song of the Sybil ,http://asatru.org/voluspa.html
  (30)Tom Shippey,TOLKIEN AND ICELANDTHE PHILOLOGY OF ENVY
  (31)同上。
  (32)《霍比特人》,P26-27。。
  (33)《埃达》,P179-188。
  (34)《埃达》,《译序》,P31。
  (35)关于托尔金自创的语言的介绍,参见:http://www.uib.no/people/hnohf/(英文版),http://www.lucifer.hoolan.org/lotr/99_arda/index.htm(中文版)。
  (36)《霍比特人》,P5-7。
  (37)同上,P81。
  (38)《魔戒》首部《魔戒再现》,P27。
  (39)同上,P187 ,P189。
  (40)《魔戒》第二部《双塔奇兵》,P182。
  (41)《魔戒》第三部《王者无敌》,P85。
  (42)《埃达》,《译序》,P8。
  (43)埃那尔·斯汶逊 《斯德龙时代》,吴元坎、杨立信 译,新知识出版社,1957,P83
  (44)弗雷泽 《金枝精要》,刘魁立 编,上海文艺出版社,2001年,P73。
  (45)同上,P73。
  (46)同上,246 250
  (47)《魔戒》第三部,P10。
  (48)同上,P157
  (49)同上,P158
  (50)《金枝精要》,P73-74
  (51)同上,P93-94
  (52)同上,P94
  (53)同上,P94。(另缺英文版页码)
  (54)《金枝精要》之《橡树崇拜》,P144-147。
  (55)《魔戒》第二部,P165。
  (56)《魔戒》第二部,P164。
  (57),同上,P39-P40,P98-99。
  (58)《金枝精要》,P16-17
  (59)《上帝选择了犹太人》,托马斯·卡希尔,第4章《西奈》
  (60)《托尔金生前最后一次访问》,1971年1月首次由BBC Radio 4电台播放。
    访问者:Dennis Gerrolt(丹尼斯‧吉尔特),译者:原虫
  http://www.lucifer.hoolan.org/index.php?go=http://www.lucifer.hoolan.org/lotr/01novel.htm
  (61)《魔戒》第二部,P175。
  (62)《金枝精要》,P16-17。
  (63)《埃达》,P21-22。
  (64)参见《埃达》:《法弗尼尔之歌》、《西古尔德之歌片段》
  (65)Tom Shippey, TOLKIEN AND ICELANDTHE PHILOLOGY OF ENVY
  (66)W.H.Auden,《任务的终结,胜利》
  http://www.lucifer.hoolan.org/index.php?go=http://www.lucifer.hoolan.org/lotr/01novel/nv057.htm
  (67)《魔戒作者托尔金逝世,享年81岁》,1973年九月三日刊登于纽约时报
  http://www.lucifer.hoolan.org/lotr/01novel/nv032.htm,原文網站:http://www.nytimes.com,译者:菜瓜布 。
  
  
  
  
  参考书目:
  
  1,中文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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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托尔金 《霍比特人》,李尧 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
  托尔金 《精灵宝钻》,李尧 译,译林出版社,2002年
  大卫·戴 《魔幻家族》,罗晓华、甘铭 译,东方出版中心,2004年
  《萨迦选集》石琴娥、周景兴、金冰 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
  《埃达》,石琴娥、斯文 译,译林出版社,2000年
  格温·琼斯 《北欧海盗史》,刘村 译,商务印书馆,1994年
  埃那尔·斯汶逊 《斯德龙时代》,吴元坎、杨立信 译,新知识出版社,195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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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英文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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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路资料:
  繁体中文:
  · Talking About Tolkien.com (http://www.talkingabouttolkien.com/index.html)
  · 路西法地狱(http://www.lucifer.hoolan.org/index.php?go=http://www.lucifer.hoolan.org/lotr/01novel.htm)
  英文:
  · The Encyclopedia of Arda - Mark Fisher’s tribute site to the works of Tolkien (http://www.glyphweb.com/arda/default.htm)
  · The Lord of the Rings Fanatics Plaza - Tolkien Community (http://www.lotrplaza.com/)
  · The Lord of the Rings Fanatics Library - Tolkienien Information (http://www.lotrlibrary.com/)
  · The Tolkien Society (http://www.tolkiensociety.org/tolkien/)
  · The Tolkien Wiki Community (http://www.thetolkienwiki.org)
  · Tolkien Bibliography (http://www.sdragons.com/Bibliographies/Tolkien.html)
  · TheOneRing.net - forged by and for fans of J.R.R. Tolkien (http://www.theonering.net/index.shtml)
  · The Eddas (http://www.ugcs.caltech.edu/~cherryne/edda.html)
  · Timeless Myths(http://www.timelessmyths.com/)
  · The Encyclopedia of Arda (http://www.glyphweb.com/arda/default.htm)
  · Ardalambion (http://www.uib.no/people/hnoh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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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3 14:08:42 | 只看该作者
超强的帖子啊!!!!收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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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6-14 22:14:46 | 只看该作者
好强!要好好研习一下才行!
13#
发表于 2005-6-19 20:14:37 | 只看该作者
作者真乃一强人也,小女子万分佩服
14#
发表于 2005-6-22 10:30:24 | 只看该作者
“小说的魅力在于,虽然读者不能去相信,但是他们宁愿去相信”说到了点子上,就是这个道理
15#
发表于 2005-7-7 17:27:59 | 只看该作者
真强~~PFP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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